常州社保轉移是需要個人辦理的手續,常州社保轉移僅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工商保險的轉移,其中省內轉移可以直接在社保局辦理,跨省轉移手續相對復雜。
養老保險
轉移條件:
1、參保人員的社保賬戶已暫停
2、無任何欠費記錄
3、跨省轉入還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0周歲的;
(2)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的;
(3)經縣以上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調動的;
(4)達到退休年齡時最后參保地繳費不足10年,按規定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至上一個參保滿10年的參保地,或因沒有10年以上參保地轉至戶籍地的。
轉入/轉入:
1.從常州市區范圍轉出
參保人員持本人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件、社會保障卡,填寫《常州市區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職工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到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轉移申請(委托他人代辦的,還須提供代辦人居民身份證)。
2.從外地轉至常州市區范圍
在市區統籌范圍辦妥職工社會保險參保手續后,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社保經辦機構出示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療保險參保憑證》,填寫《常州市區參保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提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
外地社保轉到常州
常州社保轉到外地
轉移材料及流程:
一、 轉出
1、 轉移人在常州市區的企業職工養老、醫療保險已停保且不欠費;
2、 轉移人攜帶身份證、市民卡(醫保卡)、養老手冊到轉移窗口申請轉 出(可代辦:代辦人身份證,轉移人身份證復印件、市民卡(醫保卡)、養老手冊);
3、 打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秴⒈{證》各一份;
4、 轉移人將《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秴⒈{證》交到新 參保地社保機構申請轉入;
5、 新參保地社保機構同意接收,發送轉移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 接續聯系函》、《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到常州;
6、 常州市社保機構收到上述聯系函后,生成轉移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 信息表》、《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發送到新參保地社保機構,并轉出相應基金
二、 轉入
1、 轉移人在常州市區已正常參加企業職工養老、醫療保險;
2、 轉移人攜帶轉出地社保機構開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原件和復 印件、醫!秴⒈{證》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到轉移窗口申請轉入(可代辦:代辦人身份證,轉移人身份證復印件、《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原件和復印件、醫保《參保憑證》原件和復印件);
3、 符合轉入條件,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基本醫療保險 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發送到原參保地社保機構;
4、 原參保地社保機構收到聯系函后,生成轉移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 信息表》、《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發送到常州,并轉出相應基金;
5、 常州市區社保機構接收信息表并確認轉移基金到賬后,審核無誤,記入轉移 人賬戶。
常州市社保中心社保關系轉移科: 局前街176號二樓26-28號窗口
醫療保險
醫療保險轉移接續(流動就業人員):
轉移條件:
轉往異地:流動就業人員醫保轉往異地 。
異地轉入:流動就業人員社保由異地轉入。
轉移材料:
轉往異地:新參保地經辦機構郵寄的《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異地轉入:
(1)本人身份證原件(他人代辦須同時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
(2)《基本醫療保障參保(合)憑證》原件(由原參保地經辦機構提供給流動就業人員)。
辦理時限及費用:跨省轄市5個工作日以內;跨省15個工作日以內;事業單位社保轉移即時辦結。不收費。
辦理地點:各區縣市的社保經辦機構
失業保險
轉移條件:
1.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外來人員回戶籍所在地領取失業保險待遇;
2.外省市就業的我市戶籍的失業人員回我市申領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轉移材料:
1.跨地區轉出:
(1)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2)本人《戶口簿》(首頁與本人頁)復印件;
(3)職工檔案(包括勞動合同書、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等)。
2.跨地區轉入:
(1)本人的《身份證》;
(2)本人《戶口簿》;
(3)職工檔案(包括勞動合同書、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等);
(4)《失業人員轉移介紹信》。
轉移流程:
跨地區轉入:
我市戶籍失業人員在異地就業,失業后符合領取失業保險待遇,繳費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把失業保險費用遷入我市。失業保險費用異地遷入我市后,即時辦結。
跨地區轉出:
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60日內,符合領取失業保險待遇外來失業人員,失業保險費用異地遷出到戶籍所在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辦理時限及費用:審核通過,即時辦理。不收費。
辦理地點:各區縣市的社保經辦機構
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錦繡路2號政務服務中心1-2號樓1樓大廳A區、B區。
電話:0519-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