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整理了呼和浩特社保轉移相關需要辦理的材料及轉移辦理的流程,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辦理條件
一、跨省和跨盟市轉移
1、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
2、轉非戶籍地就業參保,限男不滿50周歲、女不滿45周歲
3、到達退休年齡各地繳費均不夠10年,應回戶籍所在地的
4、由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調動的
二、旗區間轉移
1、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
2、跨旗區流動就業的
3、由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調動的
辦理材料
一、呼市轉往異地所需材料:
攜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身份證原件、備復印件、(曾經轉入呼市的需帶轉入資料)在我處打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打印時先確認繳費起止年月,應繳納至上年度末,有欠費時須由本人辦理補費,而后去異地社保機構開具聯系函,異地社保機構郵寄至我處后,最后由我處打印養老保險轉移接續信息表并寄出,轉移基金。
二、異地轉入呼市所需材料:
(一).攜帶繳費憑證、身份證原件、有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的,同時帶上手冊;
(二).持異地社保機構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和身份證原件,來我處開具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接續聯系函,郵寄至異地社保機構
(三).我處接收異地社保機構轉移接續表和轉移基金。
辦理流程
1、開具《參保繳費憑證》;
2、轉入:填寫《申請表》、開具聯系函;
3、轉出:收到聯系函,生成《信息表》,轉給新就業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