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社保轉移是需要個人辦理的手續,貴陽社保轉移僅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工商保險的轉移,其中省內轉移可以直接在社保局辦理,跨省轉移手續相對復雜。
養老保險
轉移條件:
轉出:
1.跨省轄市:用人單位職工及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跨省轄市轉出。
2.跨省:用人單位職工及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跨省轉出。
3.轉出至外地事業單位:用人單位職工及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至外地事業單位。
4.轉出至本地區事業單位:用人單位職工及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本地區事業單位。
5.事業單位轉出至外地: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至外地。
轉入:
1.跨省轄市:用人單位職工及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跨省轄市轉入。
2.跨省:用人單位職工及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跨省轉入。
3.外地事業單位轉入:用人單位職工及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從外地事業單位轉入。
4.本地區事業單位轉入:用人單位職工及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從本地區事業單位轉入。
5.事業單位外地轉入:事業單位職工外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
轉移材料:
轉出:
1.跨省轄市:
(1)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
(2)醫保中心出具的《參保人員變動通知單》;
(3)《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用人單位職工提供)。
2.跨省:
(1)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
(2)醫保中心出具的《參保人員變動通知單》;
(3)《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用人單位參保人員提供)
3.轉出至外地事業單位: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人事調轉手續原件及復印件;
(3)調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接收函》原件;
(4)醫保中心出具的《參保人員變動通知單》。
4.轉出至本地區事業單位:《大連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
5.事業單位轉出至外地:
(1)《養老保險手冊》;
(2)《養老保險接收函》(或加蓋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印章,并標明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戶名和銀行賬號的證明)。
轉入:
1.跨省轄市:
(1)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
(2)《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3)《勞動合同書》(用人單位職工提供)。
2.跨省:
(1)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
(2)《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3)《勞動合同書》(用人單位職工提供)。
3.外地事業單位轉入:
(1)參保人員戶口簿或身份證;
(2)勞動合同;
(3)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機關事業單位參保職工養老保險關系(基金)轉移單》;
(4)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明細單》。
4.本地區事業單位轉入:
(1)《養老保險手冊》;
(2)身份證原件。
5.事業單位外地轉入:
1.《養老保險接收函》;
2.《個人賬戶明細單》。
轉移流程:
轉出:
1.跨省:
步驟1.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持相關資料到各區辦事處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步驟2.參保人員將《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交至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后續業務。
2.轉出至外地事業單位: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持相關資料,到各區辦事處申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至外地事業單位。
轉入:
1.跨省: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持相關資料到各區辦事處,提出轉入接續申請,由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后續業務。
2.外地事業單位轉入:
步驟1.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持相關資料到各區辦事處申請出具《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收函》;
步驟2.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到轉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轉出手續;
步驟3.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持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提供的資料到各區辦事處辦理轉入業務。
辦理時限: 跨省轄市:5個工作日以內;跨省15個工作日以內;事業單位社保轉移即時辦結。
辦理費用: 不收費。
辦理地點:
咨詢電話:0851-12333
辦理地點:
花溪區社會保險收付管理中心
小河點地址:原小河區黃河北路196號卓越大廈二樓
電話:83809356
花溪點地址:花溪區行政新區人力資源市場大樓一樓
電話:88231711
烏當區社會保險基金收付管理中心
電話:86845484-210
貴陽社保參保地經辦部門匯總(地址+地點)
醫療保險
醫療保險轉移接續(流動就業人員):
轉移條件:
轉往異地:流動就業人員醫保轉往異地 。
異地轉入:流動就業人員社保由異地轉入。
轉移材料:
轉往異地:新參保地經辦機構郵寄的《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異地轉入:
(1)本人身份證原件(他人代辦須同時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
(2)《基本醫療保障參保(合)憑證》原件(由原參保地經辦機構提供給流動就業人員)。
轉移流程:
辦理時限及費用: 跨省轄市5個工作日以內;跨省15個工作日以內。不收費。
辦理地點: 各區縣市的社保經辦機構
失業保險
轉移條件:
1.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外來人員回戶籍所在地領取失業保險待遇;
2.外省市就業的我市戶籍的失業人員回我市申領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轉移材料:
1.跨地區轉出:
(1)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2)本人《戶口簿》(首頁與本人頁)復印件;
(3)職工檔案(包括勞動合同書、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等)。
2.跨地區轉入:
(1)本人的《身份證》;
(2)本人《戶口簿》;
(3)職工檔案(包括勞動合同書、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等);
(4)《失業人員轉移介紹信》。
轉移流程:
跨地區轉入:
我市戶籍失業人員在異地就業,失業后符合領取失業保險待遇,繳費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把失業保險費用遷入我市。失業保險費用異地遷入我市后,即時辦結。
跨地區轉出:
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60日內,符合領取失業保險待遇外來失業人員,失業保險費用異地遷出到戶籍所在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辦理時限及費用: 審核通過,即時辦理。不收費。
辦理地點: 各區縣市的社保經辦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