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漢低保申請條件標準
5月14日武漢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了新的武漢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人員等社會救助對象保障標準調整方案,其中明確了從今年4月1日起啟動新發放標準,城市居民的低保從2018年的715元上漲至780元,農村的低保標準從去年的580元上漲至635元,具體內容如下:
具體如下:
(1)城市居民:調整前715元,調整后780元
(2)農村居民:調整前580元,調整后635元
(3)城市特困人員、散居孤兒供養標準:調整前1430元,調整后1560元
(4)集中養育孤兒供養標準:調整前2300元,調整后2500元
二、武漢低保申請條件
1、持有武漢市戶口簿且常住在武漢的居民(本地居民)
2、在武漢非農業戶口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純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低于最低生活標準)
3、申請人的住房、車輛等財產情況需符合相關規定(太有錢不行,比如家里有機動車)
三、哪些情況不能申請
1、月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水平,但是實際生活高于標準
2、除了自己居住的住房之外,又購買(建)了新房,拆遷獲得房屋除外。
3、家里有機動車輛、高價值收藏、投資股票、商業保險或其他投資的
4、隱瞞家庭真是收入的且拒絕配合家庭收入調查
5、家里安排過子女擇校就讀、出過留學,已經在義務教育階段安排孩子進入收費學校就讀的。
6、家庭成員有勞動能力,且無正當理由1年拒絕兩次介紹就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