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低保的基本條件
1. 以家庭為單位由戶主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向戶口所在地(海城區范圍的可以到居住地申請)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符合按單人戶施保條件可單獨提出),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托居委會代為申請;也可以登錄“廣西社會救助求助”微信公眾號自助申請。
2.目前我市城市低保標準為850元/月/人。即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 850元的城市居民。
3.家庭經濟狀況和家庭財產符合相關規定。
4.沒有不能認定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情形。
二、申請低保的重點對象
1.困殘致困對象:成年無業重度和三、四級精神智力殘疾人(注:此類殘疾人指的是未婚未育無業,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養);
2.因病(傷)致貧對象:因家庭成員患重大特大疾病導致自負住院醫藥費用支出比較大的困難家庭;
3.因老,子女無能力贍養(無能力指的是子女是低保對象、低收入對象、子女家庭中有患重大疾病、重殘人員等等)
4.因學(因學指的是家庭成員就讀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大專以及普通高中,中專。子女教育費用列入家庭剛性支出的核算)
三、申請材料
申請對象身份證、戶口本原件、致困證明材料如家庭成員中有殘疾的提供殘疾證;患重大疾病的出示有關材料;家庭成員中有在讀生的出示有關材料;離異家庭出示離婚證件、離婚協議等材料以及申請人農業存折或銀行卡。
四、審批流程
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海城區范圍的可以到居住地申請)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入戶調查、視情組織民主評議——街道辦事處簽署審核意見——公示—街道辦事處審批——長期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