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是在城市已經建立了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條保障線”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實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小編帶您了解葫蘆島低保辦理條件、辦理流程、辦理材料等相關信息。
辦理條件
根據《葫蘆島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規范》規定,申請低保一般應同時具備以下三個基本條件:
1.持有當地常住戶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擁有的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規定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可以單獨申請低保:
1.困難家庭中依靠父母、祖(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其他類似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供養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成年重病殘人員;
2.脫離家庭、在宗教場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難宗教教職人員。
人均月收入在當地低保標準2倍以內的家庭暫定為困難家庭。
辦理材料
1.低保申請
2.戶口簿及復印件
3.家庭成員身份證及復印件
4.家庭經濟狀況書面聲明
5.家庭成員相關證明
辦理流程
1.戶主以家庭為單位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戶主不能申請的,可依次由其他家庭成員或者法定監護人、村(居)民委員會代為申請。
2.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保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3.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進行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
4.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進行民主評議、公示、審核上報;
5.區、縣(市)民政局審批、公示;
6.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