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社會保險多繳多得的原則,職工月繳費基數上漲,個人繳費增加的同時單位為個人繳費也會增加,每月養老個人賬戶、醫保個人賬戶的入賬金額也會增長。當年個人繳費基數按職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資性收入確定。個人繳費基數的上限和下限,根據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和60%相應確定,其數值根據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按四舍五入原則先進到角再進到元。每年繳納基數雖然有所變化,但是社保的繳納比例還是和之前相同,我們在繳納社保時,養老保險按照企業20%,個人8%的標準進行繳納,醫療保險按照企業10%,個人2%的比例繳納,失業保險按照企業1%,個人0.2%進行繳納,工傷保險及生育保險則由企業全額進行購買,購買比例分別為2%、0.8%。一般在購買社保時,醫療保險對應的會有4個繳納檔次,四個檔次從低到高分別繳納的比例為繳納基數的40%、60%、80%、100%,因此我們在繳納社保時繳納的最低標準就是按照40%繳納醫療保險,并且繳納基數為當地規定的最低繳納基數。那么2019年江西社保繳費基數和比例是多少?本文小編帶你一起了解江西社保繳納比例、江西社保繳納標準的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一、江西省五險一金繳納比例是多少?
1、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
2、醫療保險:單位,6%,個人,2%;
3、失業保險:單位,2%,個人,1%;
4、生育保險:單位,0.8%,個人不用繳費;
5、工傷保險:單位,0.4%,個人不用繳費;
6、住房公積金:單位,12%,個人,12%;
二、江西省住房公積金繳納基數是怎么確定的?
2016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按單位、個人各12%執行。月繳存額上限為2600元(含單位、個人兩部分),下限為260元(含單位、個人兩部分)。各單位在核定月繳存額時原則上不超過上限,對超過上限的應明確告知職工須依法納稅;對尚未達到繳存比例、月繳存額不足下限的應當依照規定上調,確有困難實在無力上調的,須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后,按照規定程序辦理暫緩上調手續。
三、江西省社會保險繳納基數是什么?
自2016年度起,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使用的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統一為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2016年江西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使用的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3852元/月。用人單位按本通知第三條第2款規定申報的職工個人月繳費基數,高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使用的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為基數計征個人應繳職工基本養老和失業保險費。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使用的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南昌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2016年度使用的南昌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216元/月。用人單位按本通知第三條第2款規定申報的職工個人月繳費基數,低于2016年度使用的南昌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用人單位和職工都以2016年度使用的南昌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為基數計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費。
由此可見,在江西省五險一金繳納比例中,用人單位可以自主調整的是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通常這個比例在5%到12%之間浮動。一些經濟效益好,實力強的單位繳納的比例會高些,繳納的基數是職工的平均工資。大家掌握這些五險一金方面的知識,在發現自身賬戶繳納方面存在問題時,就可以及時提出,向有關部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