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社保轉移是需要個人辦理的手續,恩施社保轉移僅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工商保險的轉移,其中省內轉移可以直接在社保局辦理,跨省轉移手續相對復雜。
辦理條件
1、參保人員的社保賬戶已暫停
2、無任何欠費記錄
3、跨省轉入還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0周歲的;
(2).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
(3).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
(4).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按規定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或因沒有滿10年參保地轉移至戶籍所在地的。
辦理材料
1、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跨省轉移)
2、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省內轉移)
3、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出具的商調函。
4、身份證和戶口薄
辦理流程
(一)跨省轉移
1、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社保機構為其開具繳費憑證;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并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
(二)、省內轉移
1、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社保機構為其開具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收函;
2、參保單位或參保人員持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收函到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收的各項手續,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向參保單位或參保人員出具社會保險基金轉移聯系函;
3、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單位或參保人員出具的社會保險基金轉移聯系函和轉移的資金后,辦結有關手續。
辦理地點
恩施社會勞動保險管理局
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170號
聯系電話:0718-8230574
工作時間:
國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冬季下午2:30-5:30
夏季下午l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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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