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社保繳費基數比例調整最新政策
每年7月1日是我省社會保險新一年度的開始。參保人員的繳費基數會不會有變化省人社廳6月30日下發通知,公布了新一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本月起,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工資上限將從去年的15446元上調到16800元,月繳費工資下限仍然執行3089元。這是我省近年來首次沒有提高繳費工資下限。
通知明確,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年齡的參保人員,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為5600元,計算當年實際繳費工資指數的基數為67200元。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間,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限按16800元執行,繳費工資下限按3089元執行。
考慮到部分地區私營企業占比較大,低收入人群數量較多,允許執行上述標準有困難的地區作適當調整。其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高于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繳費工資下限可按2900元確定;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低于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繳費工資下限可按2550元確定。基金收支缺口較大的上述地區可分別在2900元、2550元的基礎上適當上調。
省農墾企業參保職工的繳費工資下限按2870元執行,其他省直管單位參保職工的繳費工資下限按3089元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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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繳費基數也叫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依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繳費比例=應繳社會保險費。
申報
登記失業人員、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職業培訓的,根據其參加培訓和就業狀況,可向批準該定點培訓機構的勞動保障部門申請職業培訓補貼。
福建省財政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聯合下發《關于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福建省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后,將享受到財政每月80元的社會保險定額補貼,其中,基本養老保險費每人每月55元、基本醫療保險費每人每月25元。
《通知》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同級財政預算中要安排就業專項資金用于促進就業工作,專項資金涉及職業介紹、職業培訓、公益性崗位、職業技能鑒定、特定就業政策、社會保險補貼、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和小額(擔保)貸款貼息等。
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后,向街道(社區)申報就業,并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就可獲得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資金由省和設區市、縣(市、區)財政按財力狀況和比例共同分擔,標準一定三年。
《通知》明確,經核準,職業培訓補貼資金直接支付給申請者本人。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職業培訓補貼,不得重復申請。可探索以培訓券或代金券培訓試點。
按規定,培訓職業(工種)按技能鑒定A、B、C三類標準確認。A類標準600元,B類標準500元,C類標準400元。實際培訓金額低于上述標準的,按實際培訓金額作為培訓補貼標準。
當然,參加職業培訓最終是實現就業。為此,《通知》規定,以上三類人員,參加培訓后,取得福建省職業培訓結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6個月內沒有實現就業的,按最高不超過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60%給予補貼;對6個月內實現就業的,按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100%給予補貼。
通知》還特別提出,對本省農村應屆初高中畢業生未能繼續升學的人員(農村“兩后生”)開展勞動預備制培訓。在技工學校培訓時間滿一個學期的,每人每次按18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對培訓時間未滿一個學期即就業的,按實際就讀時間,按比例給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