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失業登記辦事指南
部門名稱 | 廣州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 |
事項名稱 | 失業登記 |
服務對象 | 個人 |
辦理依據 |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四)《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 (五)《關于印發就業失業登記證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六)《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辦法》 (七)《廣州市就業失業登記辦法》 (八)《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進一步完善就業失業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 (九)《廣州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關于就業失業登記部分業務操作調整的通知》 (十)《廣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調整部分行政許可、備案事項的通知》 |
辦理條件 | 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處于無業狀態且有就業愿望的人員(以下簡稱“失業人員”)可辦理失業登記。失業登記需本人親自辦理。(說明:申請辦理失業登記的人員須處于無業狀態,若勞動者在申請辦理失業登記時參加了社會保險(養老、工傷、生育、失業保險中任意一項)的,視為已實現就業,不予辦理失業登記。) |
辦理流程 | #FormatImgID_0# |
所需材料 | 本市戶籍失業人員辦理失業登記 1. 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 本人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復印件。 3.《廣州市失業登記表》(現場填寫)。 4. 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包括: (1)屬與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需提供原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與原單位關系不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需提供原單位出具的離職、辭職或解聘證明)。 (2)屬從事個體經營、開辦私營企業或民辦非企業的停業人員,需提供停業證明或注銷證明。 (3)屬從事靈活就業人員,需提供社會保險停保憑證。 (4)屬學校畢(肄、結)業生且未有就業經歷的,需提供畢業證書或學校畢(肄、結)業證明,其中,應屆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交《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說明:屬應屆高校畢業生申請辦理失業登記手續的,應自畢業一年內,即畢業當年度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申請辦理)。 (5)屬復員退伍軍人、隨軍家屬未安置就業的,需提供安置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或證件。 (6)屬刑滿釋放、假釋、監外執行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及社區矯正對象,需提供司法(公安)部門證明或戶口所在街道辦事處(鎮政府)證明。 (7)屬殘疾人,需提交《殘疾人證》原件及復印件。 (8)本人持有《就業創業證》的,需提交證件原件(沒有《就業創業證》的還需提交大一寸彩照1張)。 異地務工人員辦理失業登記 1.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并申領居住證(居住證申領日期半年以上),當前未參加社會保險的無業城鎮常住人員。 2.已在本市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一年的失業人員。 上述兩類人群可申請辦理失業登記,并提交以下資料: 1. 本人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和復印件。 2.《廣州市失業登記表》(現場填寫)。 3. 提供申請人本人居住證原件,或《社保繳費歷史明細》(二選一)。 4. 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包括: (1)屬與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需提供原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與原單位關系不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需提供原單位出具的離職、辭職或解聘證明)。 (2)屬從事個體經營、開辦私營企業或民辦非企業的停業人員,需提供停業證明或注銷證明。 (3)屬殘疾人,需提交《殘疾人證》原件及復印件。 (4)本人持有《就業創業證》的,需提交證件原件(沒有《就業創業證》的還需要提交大一寸彩照1張)。 |
聯系方式 | 申請單位所在地的區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 越秀區:88900166、海珠區:84399730 荔灣區:81838297、天河區:37690371 白云區:26091947、黃埔區:82376200 番禺區:84692962、花都區:86811651 南沙區:34689091、開發區:82118635 從化區:87962340、增城區:82733853 |
手工辦理方式 | |
受理機構 | (一)本市戶籍失業人員:請到戶籍所在地的區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或街(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辦理失業登記,其中殘疾失業人員到戶籍所在地的殘疾人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 (二)異地務工人員:1.憑居住證辦理失業登記的人員,請到居住地的區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或街(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辦理;2. 憑《社保繳費歷史明細》辦理失業登記的人員,請到原單位注冊所在的區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或街(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辦理;3.異地務工殘疾失業人員到居住地的殘疾人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 (三)本市戶籍應屆高校畢業生:請到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或者戶籍所在地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 |
受理地點 | 越秀區:海珠北路107號后座2樓 海珠區:寶崗大道茶亭前5號之7 荔灣區:周門南路20號 天河區:天河區軟件路13號 白云區:白云大道南118號 黃埔區:大沙北路110號二樓 番禺區:市橋街平康路48號一樓就業服務大廳 廣州市人力資源市場番禺區分市場:市橋街平康路48號3號樓一樓 花都區:新華街公園前路15號 南沙區:南沙區內鎮街勞動保障中心負責受理 開發區:黃埔區香雪三路3號政務服務中心三樓A區 從化區:街口街河濱南路42號 增城區:荔城街掛綠路25號 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廣州市天河區天河路198號精典大廈9樓 |
受理時間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節假日除外)。 |
資料轉遞 | 個人送審。 |
失業登記期限及注銷 | (一)失業登記有效期為一年。 (二)失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注銷其失業登記: 1.通過各種形式實現就業的(包括辦理了就業登記以及在失業登記期間參加養老、工傷、生育、失業保險的)。 2.已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超出法定勞動年齡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5.入學、服兵役、移居市外或境外且戶籍遷出本市的。 6.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被勞動教養的。 7.終止就業要求或3次以上不接受公共就業服務的。 8.連續180天未與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聯系或進行求職查詢的。 9.失業登記超出有效期的。 |
辦結時限 | 5個工作日(需同時申領《就業創業證》的,在7個工作日內辦結,具體參考《廣州市申領〈就業創業證〉辦事指南》)。 |
收費標準及依據 | 不收費。 |
網上辦理方式 | |
系統名稱 |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辦事大廳 |
鏈接地址 | http://www.hrssgz.gov.cn/srsjwbck/index.html |
資料轉遞 | 個人送審。 |
辦理期限 | 5個工作日內辦結,如需申領《就業創業證》7個工作日內辦結。 |
備注 | 1.本市戶籍失業人員可通過網上辦事大廳申請辦理失業登記手續,網上辦事大廳的登陸方式可前往“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服務大廳”網站首頁查詢。 2.《廣州市失業登記辦事指南》、《廣州市失業登記網上申報辦事指南》、《廣州市申領〈就業創業證〉辦事指南》和相關業務表格可到廣州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網站http://gzjy.gzlm.net/portal.php查詢、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