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2017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
寧人社〔2017〕113號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浦口區社保中心,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發布2017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蘇人社發〔2017〕208號)精神,經市政府批準,現就我市2017年度社會保險基數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我市參保企業和職工(含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下同)以及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8171元,下限為2772元。期間參保人員的月繳費基數高于等于2940元的,相應年度的最低繳費系數按1.0計算。
二、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8171元,下限為3360元。
三、參保企業和職工的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我市靈活就業人員2017年度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月繳費標準為240元,同時每月繳納10元大病救助;我市靈活就業人員2017年度參加失業保險的月繳費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
四、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年齡的參保人員,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為6057元,計算實際繳費工資指數的基數為72684元。
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相關解讀
約六成參保人每月要多繳15.12元
本月起,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南京市參保企業和職工(含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下同)以及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8171元,比上年度增加1371元;下限為2772元,比上年度增加了144元。期間參保人員的月繳費基數高于等于2940元的,相應年度的最低繳費系數按1.0計算。
基數的提高,意味著養老、醫療、失業等相關社會保險繳費增加。據悉,南京150多萬企業參保職工中,約六成人都是按照下限標準繳社保費的。現代快報記者算了一下,按下限2772元繳社保費的職工,每月個人負擔的養老保險費最低為221.76元(2772×8%),基本醫療保險費為55.44元(2772×2%),另加大病救助10元,失業保險費13.86元(2772×0.5%),工傷、生育個人無須繳費。總的來說,一個參保職工每月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最低為301.06元。據統計,目前南京約六成人是按照最低繳費基數標準每月繳納社保費的,這意味著他們的月社保負擔會增加15.12元。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月繳費下限不變
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8171元,下限為3360元。現代快報記者注意到,下限沒變,仍按去年省公布的標準執行。去年12月江蘇省人社廳就至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有關基數做了明確規定,要求各地要嚴格執行省統一公布的上下限標準,其中1月1日至12月31日,繳費工資下限為3360元。
靈活就業人員醫保月繳費標準為240元
南京市靈活就業人員2017年度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月繳費標準為240元,同時每月繳納10元大病救助;南京市靈活就業人員2017年度參加失業保險的月繳費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
退休退職人員的養老金計發基數上調
對于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年齡的參保人員,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為6057元,比上年度增加了457元;計算實際繳費工資指數的基數為72684元,比上年度增加了548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