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積分落戶政策確實為一批非戶籍人口打開了一扇窗,下文是思而學教育網小編為大家收集的2017蘇州落戶政策,僅供參考!
蘇州落戶政策2017
積分落戶可享受哪些福利
積分達到一定分值的,可以享受相應的戶籍準入、子女入學、子女參加蘇州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等公共服務待遇。
適用地區
本市吳中區、相城區、姑蘇區、工業園區和高新區,以下簡稱市區。
適用人群
在市區范圍內,參加社會保險、已辦理居住證且連續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動人口,經本人申請,納入本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
蘇州縣級市及吳江區戶籍人員申請納入本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的,以公安機關流動人口信息登記時間為居住依據,無需居住證。
計分標準
積分管理總積分=基礎分+附加分+扣減分
一基礎分: 個人基本情況、 參加社會保障情況、居住情況
個人基本情況積分
1. 年齡。
得分標準: 18 周歲以上至 40 周歲以下人員為 10 分。
2. 文化程度得分。
大專(高職) | 30分 |
大學本科 | 60分 |
碩士研究生 | 200分 |
博士研究生 | 400分 |
按最高學歷計分, 不累加計分。
3.職稱 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或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資格得分。
職業技能等級五級(初級工) | 10分 |
職業技能等級四級(中級工)、專業技術資格初級職稱 | 30分 |
職業技能等級三級(高級工)、專業技術資格中級職稱 | 50分 |
職業技能等級二級(技師) | 100分 |
職業技能等級一級(高級技師)、專業技術資格副高及以上 | 300分 |
按最高職業技能等級或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計分, 不累加計分。
參加社會保障情況得分
得分標準: 在蘇州大市范圍內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并繳納社會保險費每滿 1 個月, 加 5 分; 累計總分不超過 500 分。
繳納住房公積金每滿一年加 5 分, 累計總分不超過 50 分。
居住情況積分
1. 房產情況。
擁有且居住房產面積>=75? | 60分 |
超過75?的 | 每增加25 ?加20分 |
2. 辦理居住證年限。
得分標準: 在蘇州市區連續居住時間每滿 1 年加 30 分, 最高分限 300 分。
二附加分:計劃生育情況、發明創造、表彰獎勵、社會貢獻、投資納稅、公共衛生
計劃生育情況
得分標準: 申請人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并出具有效證明的, 加100 分。
發明創造
發明專利獲得授權并計入蘇州市授權數據內的第一發明人 | 30分/件(可累計計分) |
申請積分管理當年度獲得授權并計入我市授權數據內的實用新型專利(以證書授權公告日為準)的第一發明人 | 10分/件,累計最高不超過60分 |
表彰獎勵
獲得區黨委、政府及區部、委、辦、局表彰獎勵 | 10分/次 |
獲得市委、市政府及市部、委、辦、局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 | 20分/次 |
獲得地級以上黨委、政府或廳級以上部門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 | 40分/次 |
在蘇州市有見義勇為行為 | 獎勵每滿200元,加5分 |
獲得國家級比賽前3名獎勵 | 加100分 |
獲得全國前8名、江蘇省級比賽前3名獎勵 | 40分/次 |
全國前16名和江蘇省級前8名 | 30分/次 |
獲得蘇州市級比賽前3名獎勵 | 20分/次 |
獲得蘇州市區級比賽前3名獎勵 | 10分 |
社會貢獻
得分標準: 近五年內從事社會服務的, 按以下標準計分:
在蘇州市區參加志愿服務組織成為注冊志愿者,且服務時間滿24小時 | 5分(一星級10分,二星級20分,三星級30分,四星級40分,五星級50分) |
個人在蘇州市區捐贈每滿2000元 | 5分 |
在蘇州市參加無償獻血,每捐獻全血200毫升 | 5分 |
在蘇州市實現造血干細胞采樣 | 10分 |
在蘇州市實現捐獻遺體(或器官、角膜),由其直系親屬申請(僅限一人) | 80分 |
在蘇州市區從事環境衛生等特殊公益性崗位 | 30分 |
在蘇州市區參加義警 | 10分 |
投資納稅
在蘇州市區投資設立個體工商戶 | 20分 |
投資設立個人獨資、合伙企業、有限公司 | 30分 |
個人在蘇州市區累計繳納工薪所得個人所得稅款每滿1000元 | 5分 |
在蘇州市區承租合法出租房屋的租賃戶,按年提供承租房承租合同和全年發票 | 每年度加10分 |
公共衛生
學齡前隨遷子女持有兒童預防接種證,并納入蘇州市區所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兒童預防接種管理 | 10分 |
~6歲兒童及其母親在蘇州市區接受孕產婦和兒童健康管理保健服務,并持有蘇州市母嬰保健卡 | 10分 |
在蘇州市區建立居民健康檔案 | 5分 |
按申請積分管理時崗位要求辦理從業健康證 | 5分 |
三扣減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違法犯罪、失信行為
辦理條件:
1、已納入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
2、在蘇州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人均住房面積不低于本市最低標準,人均住房面積大于或等于18平方米;
3、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辦理流程:
1、申請人每年1月1日至10月31日(節假日除外)前向其居住地區、街道(鎮)積分管理服務窗口提出書面申請;
2、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分兩次統一向社會公布上半年“入戶指標數”和下半年“入戶指標數;
3、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于每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根據入戶指標數,按申請人積分高低進行排名,經市公安部門確認后,在蘇州市有關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注:公示前,居住地公安機關將對申請人相關情況進行復查,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將取消本次積分資格。
4、經公示無異議的,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發放積分戶籍準入卡。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向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提出,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應于10個工作日內核實并予以答復。
5、獲得戶籍準入資格的申請人,應當于3個月內攜帶積分戶籍準入卡和相關資料到公安機關辦理戶籍準入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
6、獲得戶籍準入資格的申請人,應當于60日內攜帶積分戶籍準入卡、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和計劃生育證明材料到公安機關辦理戶籍準入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注:申請人遷入本市戶籍后,其積分管理自動終止。
辦理地點:
居住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
辦理的重要時間點:
申請時間點:每年1月1日至10月31日(節假日除外)
指標數量公布時間點: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
入戶名額公示:每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