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的積分落戶政策陸續公布。下面梳理了2017年戶籍改革最新政策出臺的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借鑒。
2017年戶籍改革最新政策出臺
目前城市戶籍的含金量已經大大降低,這使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的目標實現有一定困難。而如果希望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0%、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5%,則需要多方努力。
記者獲悉,近期武漢、西安的積分落戶政策陸續公布。此外,河南、浙江、福建、江西等地的落戶政策也陸續印發,并普遍對于省會城市落戶設定了一定的條件。然而,在雙向選擇的背景下,這些政策究竟會對城市的人口增長產生什么影響,仍等待觀察。
事實上,國家統計局最新發布的2017年統計公報顯示,2017年,全國農民工總量28171萬人,比上年增長1.5%。其中,外出農民工16934萬人,僅增長0.3%。同時,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為57.35%,比上年末提高1.25個百分點;戶籍人口城鎮化率為41.2%,比上年末提高1.3個百分點。
多地落戶新政出臺
如何在大城市落戶?記者獲悉,各地落戶政策目前逐步出臺。
其中一個關鍵是,各省對于省會和重點城市的入戶設定了一些積分或者限制條件。
比如,河南省《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實施方案》提出,鄭州市落戶條件中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的年限要求不得超過2年,其他省轄市參加城鎮社會保險的年限要求不得超過1年。
《江西省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推動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實施方案》提出,在南昌市中心城區,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滿2年,并按規定參加城鎮社保的人員,本人等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提出,福州市轄區和平潭綜合試驗區要以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參加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建立積分落戶制度,具體辦法報省政府批準后實施。廈門市將進一步完善落戶政策,按照國務院有關政策要求,建立積分落戶制度。
而在此之前,也有一些地區的落戶政策已經出爐。比如,浙江戶籍政策提出,要合理控制特大城市(杭州市)人口規模。武漢和西安也提出了具體的落戶措施。
根據武漢最近出臺《武漢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武政規〔2016〕33號),在中心城區實行積分落戶制度。
此外,武漢放寬開發區、新城區區域落戶條件。如果在這些地區有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參加城鎮社會保險2年以上的非本市戶籍人員,本人可在房屋所在地(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東、鐵箕山派出所所轄區域除外)申請登記武漢市常住戶口。
西安《關于進一步吸引人才放寬我市部分戶籍準入條件的意見》提出,持外省市常住戶口,年齡在35周歲以下(含35周歲),與本市市區用人單位依法訂立勞動合同,并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際繳費滿3年以上等可遷入市區落戶。
重慶對于大學生、農民工入戶都是放開的,但是仍有待地域限制。比如去年底重慶發布的《關于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的通知》指出,大力推動人口轉移,重點推動渝東北生態涵養發展區和渝東南生態保護發展區轉移務工人員向都市功能拓展區與城市發展新區轉移落戶。
城市戶籍含金量下降
武漢大學區域經濟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吳傳清認為,特大城市、中心城市設置門檻,除了積分落戶,也有購房落戶等措施,這是為了解決公共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一些地方限制一般人口增長,但是仍會大力引進高端人才,以謀求產業發展,增強經濟活力。”
據了解,對于限制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人口規模,此前國家的多個文件也有具體規定。
比如《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提出,合理確定城區人口300萬-500萬的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城區人口500萬以上的特大城市人口規模。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推動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72號)則提出,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依據,區分城市的主城區、郊區、新區等區域,分類制定落戶政策,重點解決符合條件的普通勞動者落戶問題。
戶籍人口比重低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進一步放寬外來人口落戶指標控制,加快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
陜西社科院學術委副主任張寶通認為,一些省會和重要城市限制人口,實施積分或其他政策入戶,是因為城市較大,未來的發展需要轉型。“這些城市對專業技術人才戶口都是放開的,對其他人員通過積分加以適當控制,使城市有序發展。”
但對于一些在當地生活的人來說,選擇積分落戶只是“看上去很美”。
“我是湖北農村戶籍,家中有地,在武漢買了房子,孩子在武漢上學沒有問題,高考也不受影響。轉戶籍獲得的直接好處幾乎沒有,”上述在武漢工作的醫生指出,“如果是買房的話,本市戶籍的也有限制。所以沒必要搞積分落戶。”
另外,也有多名農民工告訴記者,即使大城市戶籍很容易獲得,也不會選擇轉戶口。“我在家里有地,這是最后的保障。城市即使給了房子,沒有穩定的工作,也無法生存。”一位外出務工的農村戶籍人士說。
“現在城市化仍處于高速發展階段,但由于大城市房價過高,而農民又享受土地權益,就出現了雙向選擇的狀態。”張寶通說。
他認為,過去的實踐證明,限制大城市發展,大力發展中小城市的政策值得推敲。“城市的發展不是大、中、小城市齊步走,而是全國性特大城市先發展起來,等到其生存成本偏高之后,人口就向省會城市流,省會城市生存成本再高之后,人口才會流向中小城市。”
戶籍改革的意義
戶籍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項重大舉措,然而戶籍制度改革有哪些意義呢?
(1)促進社會公平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許多農業轉移人口長期在城鎮穩定就業,但難以在城鎮落戶,不能在就業、教育、醫療、養老、住房保障等方面與城鎮居民享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務。改革傳統戶籍管理制度,統籌就業、教育、醫療、養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改革和發展,將使更多城鄉居民享受日益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務,更好地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擁有更好的社會保障和發展機會,促進社會公平。
(2)促進經濟增長
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將促進勞動力加速從低效率的農業部門向城鎮高效率的二、三產業轉移。一方面,這有利于增加農民收入、促進現代農業發展;另一方面,大量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之后,消費傾向和消費結構將發生變化,購買力和對工業品的需求將大幅提升,可以形成巨大的消費需求,同時還會產生基礎設施和住宅等方面的巨大投資需求,從而為經濟增長提供強勁動力,促使經濟增長由過多依靠外需轉向內外需協調拉動。這也有利于優化經濟結構,提高經濟發展質量。
(3)促進城鎮化
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實現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的目標,將幫助那些已經進入城市多年的農業轉移人口過上與城市人一樣的生活,更好地融入城市文明。這次戶籍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對新型城鎮化建設作出的全面規劃,將在全國實施差別化落戶政策。這對合理引導人口流動、優化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布局將發揮十分重要的作用。
(4)促進勞動力資源優化配置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人是生產力中最活躍的因素,促進勞動力自由流動,充分發揮市場在勞動力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必須逐步消除制約勞動力自由流動的制度障礙。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將有利于發展和完善現代市場體系,化解勞動力就業的結構性矛盾,提高勞動力資源配置效率,促進我國加快從人口大國轉變為人力資源強國,進一步釋放人口紅利和改革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