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統計局、省人社廳公布的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每月4850元)標準,我市確定了2017年6月至2017年5月期間企業社保繳費基數(即繳費工資)的上下限:月繳費工資上限為14549元,下限為2910元。
目前,我市參保企業職工共需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等共5項社會保險費,以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為基數,按企業最低負擔26.7%、職工合計負擔10.5%的比例繳納。參保職工月工資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確定為基數;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300%確定為繳費基數;居于300%至60%之間的,以本人實發工資為繳費基數。由此核定企業職工社保費的每月繳費額,上限為:單位最低負擔3884.58元,職工負擔1527.66元,合計繳費額為5412.24元;下限為:單位最低負擔776.97元,職工負擔305.55元,合計繳費額為1082.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