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杭州社保繳費基數如何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相關內容吧!
記者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因2015年度浙江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標準(51719元)公布,根據相關規定,我區調整2017年社會保險費用繳納標準,從2017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
根據我區現行養老、醫療保障辦法等政策規定,計算職工參保繳費基數時,職工個人年平均工資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入;高于300%的,按300%計入。因2015年度浙江省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標準上浮至51719元,因此,我區2017年職工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基數調整為2586元,相比去年的2418.6元,上漲了167.4元。
記者了解到,新的繳費基數生成后,在7月中旬,區社保中心會將今年1-5月的繳費差額一并補收或者退回。此外,為切實有效減輕企業負擔,促進實體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上級有關部署,結合本區實際,在確保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社會保險基金正常運行的前提下,我區對在蕭企業實施臨時性降低部分險種社會保險費。
從2017年2月至2017年12月,每年對企業繳納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部分實行臨時性減征1個月,生育保險費率由1.2%下調為1%;從2017年5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失業保險費率由1.5%下調為1%。
2017年度企業繳費單位職工個人和其他繳費單位及其職工個人的社保繳費基數,從2017年7月起啟用。2013年浙江省全社會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44513元。單位申報的職工本人2013年月平均工資收入低于2013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60%(2225.65元)的,按60%確定;高于300%(11128.26元)的,按300%確定。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的繳費基數最低按2013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80%(2967.54元)確定,其他社保險種的繳費基數最低按60%(2225.65元)確定;高于300%(11128.26元)的,按300%確定。
由上可知,2017年度杭州社保繳費基數最低為2225.65元,最高為11128.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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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保人員只要在辦理地申請辦理退休或者一次性支付手續時,四地的繳費將自動歸集至辦理地。
2.流動至主城區外其他統籌地的參保人員,辦理社保轉出時僅需申請一次,四地的繳費將同步轉移至其他統籌區。
3.因在四地流動就業產生的醫療待遇封鎖問題將自動解決,極大地方便了參保人員享受醫療待遇。
4.失業待遇因四地流動就業產生的影響也將解除。
5.生育繳費的互認也避免了參保人員多地跑的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