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參保單位:
根據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關于規范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險中心函[2006]60號)和遼寧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轉發部社保中心關于規范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遼社險函[2006]89號)的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規范和統一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繳費基數核定和稽核工作,現將度調整繳費基數有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參保單位申報時間及流程
參保單位已繳納完第二季度醫療保險費,請于7月11日至15日攜帶U盤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參保管理科拷貝在職、退休人員工資明細表并領取相關材料。于規定日期內將本單位基本信息及繳費基數調整情況及時報送市醫保中心參保管理科進行申報和調整。
二、參保單位申報內容
1、參保單位基本信息、在職參保人數、退休職工人數。
2、單位繳費基數:指本單位2015年度全部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依據國家統計局有關文件規定:工資總額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津貼和補貼等組成。勞動報酬總額包括:在職職工工資總額;不在崗職工生活費;聘用、留用的離退休人員的勞動報酬;外籍及港澳臺方人員勞動報酬以及聘用其他從業人員的勞動報酬)。如參保單位申報全部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低于全部參保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的,其單位繳費基數按全部參保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申報征收。
3、個人繳費基數:指2015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總額;度個人最低繳費基數為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即2297元,最高繳費基數為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即11484元。
4、退休人員劃賬戶基數:按照退休人員上一年度基本退休金調整。
三、參保單位申報所需資料
1、企業及其他單位:2015年度財務明細帳(“應付職工薪酬”科目)、現金賬(如用銀行卡支付職工工資需提供銀行帳)、1-12月份原始憑證;在職職工1-12月份工資表;2015年遼寧省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審批表;另需填報2015年度參保職工應發工資情況匯總表(詳見附件1),如有未參保人員需填報2015年度未參保人員應發工資情況匯總表(詳見附件2)。
2、參保單位度新增人員需提供1-6月份工資表,并填報度新增參保職工應發工資情況匯總表(詳見附件3);新增的退休人員需提供退休審批表。
3、以上材料要求原件、復印件各一份(紙張規格:A4),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四、參保單位申報要求
各單位必須如實填報單位基本信息和繳費基數,并在規定期限前將本單位的基本信息及基數調整情況報送至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參保管理科。逾期未報或不能進行基數調整的,將按有關規定停止該單位所有人員的相關保險待遇,后果由所在單位自行承擔。
附件1:2015年度參保職工應發工資情況匯總表
附件2:2015年度未參保人員應發工資情況匯總表
附件3:度新增參保職工應發工資情況匯總表
咨詢電話:0418-2273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