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可享受社保補貼
據福州晚報報道“請問是‘市政直通車’嗎?”昨日上午9時30分至11時,本報新聞熱線968800響個不停,不斷有讀者來電咨詢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小額貼息貸款、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扶持政策等方面的問題。一些讀者還專門來到本報讀者服務中心,向市勞動就業管理中心和市人社局做客嘉賓當面咨詢。
就業失業登記證將逐步更換為就業創業證
問: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的申領對象是什么?
答: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處于無業狀態的城鎮常住人員,本人自愿并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進行失業登記,領取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年滿16周歲,從各類學校畢業、肄業未就業的;從各類用人單位就業轉失業的;個體工商戶業主或私營企業主停業、破產停止經營的;靈活就業人員中斷就業的;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規定條件的;軍人退出現役且未納入國家統一安置的,隨軍家屬未就業的;刑滿釋放、假釋或監外執行未就業的;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和其他非本地戶籍人員在常住地穩定就業滿6個月以上就業轉失業的。
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具有我市戶籍、有勞動能力、有轉移就業愿望的農村居民,本人自愿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并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實行計劃生育的獨生子女戶、二女戶中,男滿40周歲以上、女滿30周歲以上人員;持第二代殘疾人證人員;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建檔立卡的農村貧困人口。
就業失業登記證將逐步更換為就業創業證,兩者功能一致。目前,就業創業證先向有需求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和其他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發放,其他各類勞動者仍申領、使用就業失業登記證。
問: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如何申請?
答:本地戶籍居民向戶籍所在地的社區(村)勞動保障工作平臺申請登記,經社區(村)勞動保障工作平臺初審,街道(鄉鎮)勞動保障工作機構審核確認,報送縣(市)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審批后,即可辦理失業登記,免費領取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
非本地戶籍人員向原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社區(村)勞動保障工作平臺和就業管理機構申請登記。
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可享社保補貼
問:就業困難人員如何認定?
答:就業困難人員的認定條件是:具有我市戶籍,在勞動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并在我市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登記失業的以下人員: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大齡城鎮居民;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的城鎮居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人員(其中農村進城務工勞動者須已參加失業保險);城市規劃區內,經政府依法征收農村集體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積低于所在縣(市)區農業人員人均耕地面積30%,且在征地時享有農村集體耕地承包權的在冊農業人口。
就業困難人員還包括具有我市戶籍,在勞動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有轉移就業愿望,并在我市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進行求職登記的以下人員: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獨生子女戶、二女結扎戶中,男滿40周歲以上、女滿30周歲以上人員;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的農村居民;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建檔立卡的農村貧困人口。
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辦理認定手續后,可持就業失業登記證申請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小額擔保貸款、稅費優惠等各類就業援助政策。
問:招用就業困難人員享受社保補貼的具體內容是什么?
答:各類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即可享受養老、醫療、失業三項社會保險中用人單位繳費部分的社保補貼。
享受標準為:以福州市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測算用人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并給予補貼。社保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自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補貼之日起計算)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問:小企業錄用就業困難人員,在貸款方面有什么優惠政策嗎?
答: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當年新招收符合小額擔保貸款貼息對象人員(即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高校畢業生、刑釋解教人員)達現有在職職工總額的3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15%以上),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享受小額擔保貸款貼息。小企業職工總數原則上應不少于20人,達不到上述條件按人均2萬元額度給予貼息。
享受標準方面,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貼息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貼息時間最長不超過兩年。
新開辦小微企業帶動就業可享補貼
問:高校畢業生創業方面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高校畢業生首次創業,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經營資質,且正常納稅經營6個月以上的,由創業納稅所在地縣(市)區財政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開業補貼。大中專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及畢業5年內畢業生租用經營場地的,可享受最長2年、不超過租金50%、每年最高3000元的場租補貼。
問:新開辦的企業,在帶動就業方面是否有相關的補貼政策?
答:在我市工商注冊不超過三年的小微企業(以工商營業執照為準,不含個體工商戶),在其初創三年內新招收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與新招用人員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為新招收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1年以上的,可按人數享受每人不超過1000元、總額不超過3萬元的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企業符合條件可申報失業保險穩崗補貼
問: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補貼要符合什么條件?
答:要符合以下條件:企業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繳納失業保險費;上年度未裁員或凈裁員率低于當年度我市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
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向失業保險參保登記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已核發福建省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手冊的企業只需在福州市人力資源市場網的“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申請”模塊上填報相關信息即可。相關部門將按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