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卡和換卡
持卡人遺失社保卡并辦理書面掛失后,憑身份證件到相應的社保卡銀行服務窗口辦理補卡。
辦理補卡業務后,持卡人按照物價局定價標準繳納補卡工本費。
持卡人因社保卡損壞、卡面個人信息變更、卡到期等原因可辦理換卡。
(一)、卡損壞換卡
持卡人應憑身份證件、社保卡辦理卡損壞換卡。
卡損壞分為保修期內非人為損壞及其他損壞兩類。社保卡的保修期為1年;社保卡卡體出現彎折、破損、卡面出現無法清除的污漬等情況的,屬人為損壞。
保修期內非人為損壞的,免收持卡人工本費,其他損壞引起的換卡,由持卡人承擔工本費。
(二)、卡面個人信息變更換卡
卡面個人信息主要包括社會保障號碼、姓名、相片等。
因相片變更需換卡的,持卡人應憑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社保卡、符合制卡要求的相片辦理。
因變更其他個人卡面信息需換卡的,持卡人應先到服務銀行辦理社保卡金融賬戶個人信息變更,再憑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社保卡、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個人資料變更證明原件和復印件辦理換卡。
因個人身份證件信息和參保信息在制卡后發生變化造成的個人信息變更換卡,由持卡人承擔工本費;因信息?集、制卡等非持卡人個人原因造成的個人信息變更換卡,免收持卡人工本費。
(三)、卡到期換卡
持卡人應當自社保卡有效期屆滿之前30日內,憑社保卡、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及發卡地要求的制卡相片申請換領新卡。
因卡到期換卡的工本費由持卡人承擔。
辦理換卡業務時,省卡系統同步向社保卡服務銀行發送掛失信息,服務銀行實時掛失社保卡內金融賬戶和醫療個人賬戶,并向省卡系統反饋醫保個人賬戶、金融賬戶掛失結果。
社保卡銀行服務窗口向持卡人發放新社保卡時回收原卡,并由市總行集中將舊卡定期交至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數據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