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寶安社保分局副局長伍勝軍率隊做客本報接聽市民熱線,向市民介紹社保政策,并詳細解答市民提出的相關社保問題。
到退休年齡時,尚未繳滿15年的養老保險,可以申請補繳養老保險嗎?昨天上午,熱線電話一開始,市民劉先生就打來電話咨詢。寶安社保分局答復,如果是深圳戶籍的居民,到退休年齡時如果尚未繳滿15年的養老保險,是可以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的,但需要滿足下列條件:(1)申請補繳前已在我市正常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2)補繳時間段為入深戶后、年滿18周歲至法定退休年齡前應繳未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3)個人補繳時間不早于1987年3月;(4)申請補繳的時間段未在其他地市重復參加養老保險。符合上述條件的深戶個繳人員,可參照個人繳費情況提供相關材料到戶口所屬的社保機構辦理補繳。但是,如果不是深圳戶籍的居民,目前還不能享受以上政策,需要申請延期補繳。今后如果補繳政策有新規定,以最新規定為準。
來自西鄉街道的袁先生來電詢問,如果個人繳費人員因余額不足導致扣款不成功,應當如何處理?寶安社保分局答復,如果社保機構劃款期間銀行托收賬戶的資金不足以支付當月的社會保險費,社保機構在下月劃款時一并劃轉。如果累計三個月未能劃款成功,社保機構將停止繳費人的社會保險繳費業務。若參保人需結算所欠保費,應到所在區社保機構個人繳費窗口重新申請劃扣。
此外,也有一些市民詢問,內地退休后隨遷入戶深圳的人員,能否將內地的養老金遷入深圳?該局相關科室負責人回復,已在內地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不納入本市社會養老保險范圍,因此其養老保險不可以遷移到深圳。
深圳市社保繳費基數于7月1日起隨工資調整
從市社保局獲悉,隨著廣東省、我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調整,我市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線”、基本醫療保險一檔的繳費基數“上線”、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上線”提高至18162元;基本醫療保險一檔繳費基數“下線”調整為3632元;職工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金提高為36324元。
養老險繳費基數“下線”2030元
市社保局日前發出“關于調整2015年度深圳市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待遇償付基數的通知”:根據本省、市的統計數據,廣東省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986元,深圳市為6054元。據此,自2015年7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我市各項社保繳費基數和待遇計發中涉及本省、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分別按4986元/月、6054元/月的標準計算。
調整后,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線”提高了。按規定,工資總額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按照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54元計算,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上線”為18162元。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下線”是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為2030元。
醫療險一檔“下線”3632元
醫療保險方面,基本醫療保險一檔的繳費基數的“上線”和“下線”均提高了。按照規定,本人月工資總額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費;月工資總額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按照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54元計算,基本醫療保險一檔繳費基數的“上線”為18162元,“下線”為3632元。基本醫療保險二檔、三檔,分別以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0.7%、0.5%按月繳費,繳費基數全部調整為6054元,二檔的月繳費為42.4元,三檔的月繳費為30.3元。
生育保險方面,用人單位每月生育保險費的繳費基數為本單位職工繳費基數的總和。職工繳費基數為其上月工資總額;新參加工作、重新就業和新成立用人單位的職工首月繳費基數為其首月工資總額。工資總額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這是繳費基數的“上線”,按照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54元計算,為18162元;繳費基數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這是繳費基數的“下線”,為2030元。
因工死亡喪葬補助36324元
失業保險的繳費沒有變化,按照規定,失業保險費的繳費標準為:用人單位以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2%按照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的職工人數按月繳納;職工按照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1%按月繳納。
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在工傷待遇償付方面,職工因工死亡,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調整后為363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