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繳條件
1、本市戶籍或外地非農業戶籍
2、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3、社會保險賬戶在鄭州市
4、社會保險賬號處于暫停參保狀態的靈活就業人員
5、在同一繳費年度內已繳納本年度的社保費的參保人,在同一繳費年度如果有可選擇的補繳年限,可以多次進行補繳。
補繳材料
1、《社會保險登記證》;
2、《續保申請表》;
3、新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或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相關資料復印件(特殊情況需提供參保人檔案,如補繳等);
4、續保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5、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材料。
上述資料需電子報盤并提供復印件(應為A4紙大小)加蓋單位公章。
補繳流程
1、經辦機構審核參保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是否已年檢,未年檢的單位,應先年檢再辦理手續;
2、經辦機構審核續保人員資料,對符合條件的,發放《續保申請表》;
3、經辦機構對復核后的續保人員信息予以錄入和確認。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工作日即時辦理
辦理費用:免費
辦理地點
鄭州市社會保險局業務經辦大廳
地址:隴海路與伏牛路交叉口東北角
鄭州市社保局鄭東新區分局
地址:眾旺路與正光路交叉口西北角
注:個人社保補繳在戶籍所在區社保服務中心辦理
鄭州社保服務中心電話地址一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