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卡和換卡:
持卡人遺失社保卡并辦理書面掛失后,憑身份證 件到相應的社保卡銀行服務窗口辦理補卡。
辦理補卡業務后,持卡人按照物價局定價標準繳納補卡工本費。
持卡人因社保卡損壞、卡面個人信息變更、卡到期 等原因可辦理換卡。
(一) 卡損壞換卡
持卡人應憑身份證件、社保卡辦理卡損壞換卡。
卡損壞分為保修期內非人為損壞及其他損壞兩類。社保卡的保 修期為1年;社保卡卡體出現彎折、破損、卡面出現無法清除的污 漬等情況的,屬人為損壞。
保修期內非人為損壞的,免收持卡人工本費,其他損壞引起的 換卡,由持卡人承擔工本費。
(二)卡面個人信息變更換卡
卡面個人信息主要包括社會保障號碼、姓名、相片等。
因相片變更需換卡的,持卡人應憑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社 保卡、符合制卡要求的相片辦理。
因變更其他個人卡面信息需換卡的,持卡人應先到服務銀行辦 理社保卡金融賬戶個人信息變更,再憑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社 保卡、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個人資料變更證明原件和復印件辦理換 卡。
因個人身份證件信息和參保信息在制卡后發生變化造成的個人 信息變更換卡,由持卡人承擔工本費;因信息?集、制卡等非持卡 人個人原因造成的個人信息變更換卡,免收持卡人工本費。
(三)卡到期換卡
持卡人應當自社保卡有效期屆滿之前30日內,憑社保卡、其他 有效身份證件及發卡地要求的制卡相片申請換領新卡。
因卡到期換卡的工本費由持卡人承擔。
辦理換卡業務時,省卡系統同步向社保卡服務銀行 發送掛失信息,服務銀行實時掛失社保卡內金融賬戶和醫療個人賬 戶,并向省卡系統反饋醫保個人賬戶、金融賬戶掛失結果。
社保卡銀行服務窗口向持卡人發放新社保卡時回收原卡,并由 市總行集中將舊卡定期交至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數據管理中心。
卡的服務銀行變更
原則上不鼓勵持卡人變更服務銀行。持卡人變更服務銀行的,先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再憑社保卡、 有效身份證件以及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變更服務銀行的意見,到原 社保卡服務銀行辦理醫保個人賬戶、金融賬戶清算手續后,銀行將 持卡人醫保個人賬戶佘額劃入社保經辦機構醫保基金支出戶,并注 銷原社保卡;最后,持卡人憑社保卡注銷證明(憑據)及有效身份 證件重新選擇服務銀行申辦社保卡。
持卡人變更服務銀行時醫保個人賬戶資金不得提現,只能在新卡激活后再憑舊卡注銷手續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醫保個人賬戶轉入 新卡手續。因服務銀行變更換卡的工本費由持卡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