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1、須由用人單位提出申請;
2、用人單位與補繳個人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3、省直單位應參保而未參保等原因,導至社保欠繳的,可申請社保補繳。
如果在補繳期間有任職單位,您可通過單位進行補繳。
對企業應參保未參保的,企業應提供當時的人員名冊,為未參保的人員進行補繳。補繳要按照當時單位和個人應當參保的險種進行補繳,并計繳相應的利息。各險種的補繳時間不能早于補繳單位的單位成立時間。各險種的補繳時間不能早于對應險種的險種開始時間。
廣州社保補繳需提交的資料
1、《廣州市社會保險費補繳申請表》;
2、屬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職工的,應提供職工本人的檔案、錄用(招工)審批表、歷年《廣州市職工勞動手冊》;
3、屬其他用工形式的,應提供合同書、錄用(招工)審批表(或招工表)、歷年《廣州市職工勞動手冊》(外地戶口職工可不提供);
4、未辦理招用工手續,但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應提供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材料(如原始工資發放表、考勤表等)。
以靈活就業方式的人員如已經參保但欠費的,可以按規定補繳,但是對于未在企業任職且未按靈活就業身份參保的人員,不存在應參保未參保的補繳。
廣州社保補繳辦理流程
1、申請單位提交相關資料后,由社保經辦人員對補繳資料后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出具《受理回執》,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2、補繳申請受理后,將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補繳手續,用人單位可在手續完成后,憑《受理回執》到保險關系部資料發放窗口領取退回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