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將迎十二連漲 提高比例6.5%
3月5日,財政部提交審查的預算報告中提出,自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準,并向退休較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提出,今年將繼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提交審查的預算報告寫明,自今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準,并向退休較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提出,今年將繼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提交審查的預算報告寫明,自今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準,并向退休較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
這意味著在2005年到2015年連續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基礎上,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將實現“十二連漲”。
根據預算報告,這一調整是基于統籌考慮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和物價漲幅等因素。我國將努力建立基本工資正常調整機制,促進在職和退休人員待遇水平協調增長;還將完善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堅持精算平衡,建立更加透明易懂的收付制度,進一步健全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約束機制。
預算報告提出,今年,我國還將完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研究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方案。新華社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將繼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提交審查的預算報告寫明,自1月 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準,并向退休較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
按較高標準漲或使待遇差拉大
對于在連續多年都以平均10%的漲幅提高養老金后,今年漲幅卻為何降至6.5%左右的問題,首都經貿大學勞動經濟學院勞動與社會保障系主任朱俊生向京華時報記者表示,這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首次參與到養老金標準的調整中有極大關系。
朱俊生介紹,眾所周知,由于我國此前存在的養老金雙軌制問題,使得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標準要高于部分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標準。目前我國已經完成了制度上的并軌,但是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實際水平并未實現并軌。
他分析,一方面如果繼續按10%的較高標準漲養老金,由于基數相對高,可能出現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增長額過快的問題。另一方面人社部近日透露,去年的統計數據顯示,已經有7個省養老保險基金當期已經收不抵支。加之目前經濟形勢趨緩,財政支出壓力加大,受上述這些因素的共同影響,可能才讓有關部門做出了這一降低漲幅的決定。
雖然降低養老金漲幅有其客觀原因,不過對于這項涉及眾多參保者切身利益的問題,朱俊生分析,還是應該有一個公開的制度性規定,明確一系列的調整涉及因素,以及調整規則、公式和算法。
眾所周知,目前我國汽油價格調整就采取了相對市場化的制度,根據公開的規則,很多業內機構都會預發油價調整的信息。與此類似,如果養老金標準調整也能采取類似方式,通過一系列參數的自我調整,就可以更好地實現制度內的自動調節,使得調整過程相對更加客觀。
應最大限度體現多繳多得
對于具體調整規則,朱俊生認為,除了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和物價漲幅等因素掛鉤以外,最重要的是調整應與職工在職時期的繳費水平掛鉤。換言之,多繳多得的原則應該優先在養老金調整中得以落實。
目前,有關部門已經明確提出,未來我國將推行延遲退休的政策。參保者無疑希望能夠通過更長的繳費年限,實現多繳多得的目標。目前在養老金調整的實際情況中,向高齡老人、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以及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普遍會進行更多的政策傾斜。但在這一調整養老金標準的過程中,多繳多得這一原則并未得以最大限度地體現。
目前各地普遍規定15年的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是退休標準之一,朱俊生介紹,現實中卻有部分人在養老保險累計繳費達到15年后,就中斷繳費放棄繼續參保了。應該說,這與養老保險多繳多得的原則并未得到非常好的落實不無關聯。
在這次調整中,報告提出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準。鑒于對于養老保險調整規則的修改可能無法一蹴而就,朱俊生建議,在這次調整中,各地可以考慮盡量向企業退休人員多傾斜一些。
換言之,可以讓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標準按照平均略高于6.5%的標準來調整。由于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準已經高于部分企業職工,可對這一群體按照略低于6.5%的標準來調整。這樣也能盡量避免雙方的養老金差距拉開得過大。
公務員漲工資有望制度化
報告提出,建立基本工資正常調整機制,促進在職和退休人員待遇水平協調增長。
朱俊生解釋,這段表述透露出一個信息,就是公務員漲工資問題今后也有望逐步向制度化的方向發展。
他介紹,此前的公務員工資不僅存在結構性問題,即基本工資偏低,倒是津貼補貼的絕對額往往高于基本工資一大截。而且由于一系列歷史原因,公務員漲工資既未形成制度化的規定,而且往往長達數年不調整。即使公務員工資進行調整,過去也通常存在著不透明,以及有錢地區、單位借發津貼補貼等形式多漲,而財政相對吃緊的地區、單位漲得就少等制度性和結構性問題。
隨著機關事業單位目前已被納入養老保險體系,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預計如這次一樣,今后也將隨著企業退休人員同步調整退休待遇。
假設今后每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都能調整養老金待遇標準,而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卻依然不能制度化地按時調整工資,那么對于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工作積極性,無疑會存在一定的不利影響,也容易降低其工作積極性,影響到公務員等隊伍的穩定性。
對此朱俊生建議,當前我國有關部門應盡快制定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基本工資正常調整機制,同時整頓相對較為無序的公務員津貼補貼問題。他強調,今后一旦建立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基本工資正常調整機制,很重要的一點就是還要實現制度的透明化,一定要將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工資調整向社會公開,接受各界的合理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