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醫保局了解到,齊齊哈爾市即將出臺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該方案“上不封頂”,將有效解決群眾因大病致貧、返貧問題。
記者了解到,近日經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并下發了關于《齊齊哈爾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加快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建設,讓更多的人民群眾受益。
記者在市醫保局了解到,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是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新的制度性安排。為更好的落實《通知》規定,市醫保局一是確定籌資機制,在全市城鄉統一政策下,統一組織實施,并且大病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26元,實行動態管理,大病保險基金實行單獨列賬、獨立核算。二是確定保障水平,齊齊哈爾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覆蓋所有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群,可以有效減輕大病患者看病就醫負擔;參保居民在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屬于合規醫療費用,由大病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2015年起付標準為10000元,可隨農村居民年人均收入的變化適時調整;大病保險不設封頂線,不收病種限制,醫療費用采取分段報銷方式;對參加居民大病保險的居民發生合規醫療費用,其報銷方式須按照先基本醫療保險,后大病保險的順序進行。三是確定大病保險承辦機構,原則上通過政府招標選定1家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業務。如果招標過程中發生流標等情況,由市政府決定采用其他采購方式或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自行承辦大病保險業務。
市醫保局張科長告訴記者,簡單地用老百姓的話說,即將出臺的新大病保險方案有幾個要點,一是醫療費用自付部分需超過一萬元可以進入大病保險范疇;二是超出部分擬劃定三個報銷檔次0—5萬元報銷50%,5—10萬元報銷55%,10萬元以上上不封頂報銷60%;三是以年末最終報銷比例為準;四是必須 “合規”,即上述報銷醫療費用必須屬于符合國家相關政策的醫療費用。張科長說:“大病保險需繳納的費用不需要城鄉居民個人承擔,就是說咱老百姓完完全全地享受國家和市政府的親民愛民政策和待遇。市政府推出此項大病保險,是為了提高參保人員重大、特大疾病的保障水平,減輕城鄉居民患重特大疾病時的醫療費用負擔,維護城鄉居民的切身利益,促進齊齊哈爾市社會和諧發展,解決因病致貧問題。”記者電話采訪了齊齊哈爾市某醫院內科醫生張先生,他說:“即將實行的大病保險方案是鶴城百姓實實在在的福音,解決了百姓看不起病、不敢看病的窘境,將為挽救更多人的生命并讓更多人有機會康復。”市民余先生說:“不管是誰到老了都得來幾場大病,花費相當不菲,有些人因為費用的問題放棄了治療。現在好了,這項政策解決了相當部分的醫療費用,讓咱老百姓心里有了底,感謝國家和政府出臺這么好的政策。”
齊齊哈爾市大病保險制度正式實施后,可以與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共同發揮托底保障功能,有效防止發生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有效解決了群眾因大病致貧、返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