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將實施新的醫療救助政策,昨日召開的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了《廣州市醫療救助試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擬將符合條件戶籍人口每人每年的醫療救助限額從33萬元升至35萬元;同時擬將在廣州市工作、符合救助條件的非戶籍務工人員納入醫療救助范圍,年度最高救助限額為5萬元。
據悉,《辦法》將在征求公眾意見后印發實施,有望年底實施。據預測,新政策實施后,醫療救助金年度支出額為3億多元,比實施前將增加1億元左右。
35萬元限額怎么算?
廣州市民政局局長何鏡清表示,困難群眾住院最高限額是15萬元,還有政府為他們購買的商業保險醫療救助最高限額可報銷15萬元,再加上3萬元的慈善醫療救助和2萬元的臨時醫療救助,總共是35萬元。如果有困難群眾超過額度的,民政部門認定后還有一個救助路徑。
“將非戶籍人員納入救助范圍措施,廣州走在全國的前列。對于非戶籍人員的救助條件,昨日的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后要求將救助門檻降低,惠及范圍更廣,接下來我們要進一步去做了解論證并出臺細則,屆時將公布。”何鏡清說。
戶籍人員和非戶籍人員救助標準之間的差距今后會不會縮小?對此,何鏡清表示,接下來會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情況以及外來務工人員受救助的情況統籌考慮標準修訂的問題,但這次標準制定后要實施一段時間。
焦點關注
各項救助標準提高
職工醫療保險資助標準由600元/年提高到800元/年;
提高門診慢性病救助標準:門慢門特報銷90%,再進行二次救助,其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門慢每人每月每病種100元(每人每月最高不超過300元);
住院救助年度限額由14萬元提高到15萬元,救助比例從50%~100%提高到80%~100%,其中老年人、未成年人、1~6級殘疾軍人在此報銷比例的基礎上相應提高5%;
臨時醫療救助年度救助限額由1萬元升至2萬元,低保、低收入人員臨時醫療救助起付線由3900元統一下調到2000元。
此外,因病致貧居民年度個人負擔醫療費用,將由超過家庭總收入的60%降低到40%(世界衛生組織建議的家庭醫療費用災難性支出標準),并提高了申請人家庭資產限額。
醫療救助覆蓋面擴大
除原享受救助的本市困難群眾外,將優撫對象、三四級精神智力殘疾人、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納入困難群眾救助范圍;
將見義勇為人員納入救助范圍,年度救助限額10萬元;
將在廣州市工作、符合救助條件的非廣州市戶籍務工人員納入醫療救助范圍,其年度最高救助限額為5萬元;
將全部殘疾人納入資助參保范圍。
戶籍居民如何獲救助
《辦法》簡化了救助程序,本市困難群眾(低保、低收入、五保、三無人員、重殘、精神智力殘疾、優撫對象等)無須申請,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或治療門診慢性病、門診特定項目可直接減免醫療費中的醫療救助金報銷部分。
其他普通居民和外來務工人員符合救助條件的,可向所在街道(鎮)提出申請。
新政策還有哪些亮點
廣州將通過設立因病致貧居民預受理制度,縮短審批時間;建立醫療救助預備金制度,方便居民零星報銷,簡化報銷手續;建立醫療救助醫務社工制度,為在醫療機構就醫的因病致貧居民提供醫療救助資源鏈接,提供及時的政策咨詢等救助服務。
目前醫療救助有哪些
自2009年以來,廣州逐步建立了包括資助參保、基本和特殊門診、住院、商業保險、專項大病、臨時救助、慈善醫療7項制度的醫療救助體系,救助對象覆蓋全市居民、部分外來務工人員和外地困難大學生。
目前,廣州醫療救助每人每年最高可達33萬元。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已為200萬人(次)的居民提供醫療救助,支出醫療救助金8.4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