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統籌終于有了一個比較明確的時間表。據悉,由人社部研究制定的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方案已取得較大進展,養老金全國統籌推進的時間表和步驟安排是,2013年底前完成方案制定,明年開始進入制度全面推進階段,到底將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
一提起養老保險,人們往往并不能感到“老心甚慰”。養老保險所謂的“缺口”一直困擾著人們,而專家們延遲退休的聒噪也一直令人高興不起來。因為全國統籌未實現,擔心回原籍后不能領到養老金,一些地方還出現了企業員工和打工者對保金的“斷供”。
養老保險的缺口并不單指缺錢,整體看,每年養老保險基金收大于支,但不同地區養老保險基金無法調劑使用,因此一些地方出現養老金缺口。統籌的阻力主要來自于結余較多的地方,他們不愿上交結余。而既然統籌的大方向已確立,那么剩下的就是如何推動了。在地方債形勢嚴峻及土地財政逐漸衰落背景下,結余多的地方不大可能會主動支持養老金統籌,這需要頂層設計以及中央政府來強力推進。比如有些建議方案提出的,可考慮由中央財政承擔兜底責任,然后再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分為中央統籌基金和省級統籌基金,逐步做實個人賬戶。
延遲退休,只是一種逃避,不能治本。養老金改革的最關鍵問題是結束“雙軌制”,“雙軌制”是養老金制度中最不合理也最不公平的。行政、事業單位的退休制度與企業養老保險的雙軌制,加劇了不同人群的收入鴻溝與境遇差別,不利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它與許多不良社會現象互為因果,比如大學生就業偏好公務員與壟斷國企,這不利于創新型社會;再比如,對普通人來說,缺乏有效的養老保險,等于社會保障網絡殘缺不全,令他們無法積極消費,也不能享受好的生活品質。原本,在市場上,普通人收入就不足以保證能夠買房和享受到好的教育與醫療,而在基本社會保障比如養老等方面如果也不能有保障,那么長此以往將會出現一些社會問題。尤其是在一些農村,原本農民可依賴土地,其土地權益也沒有得到嚴格保障。
改變雙軌制應遵循由簡入難的漸進思路,先由事業單位開始,積極推動養老雙軌制導致的不合理差距問題的解決,推進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不過,取消“雙軌制”,并不是簡單地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制度“并入”企業養老保險制度,而是朝著一個共同方向改革和推進,最終取消“雙軌制”。朝著一個方向,意味著這將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充斥著阻力、博弈以及等待。因此,眼下能寄望的主要是養老保險統籌的實現。很多改革之所以比較緩慢,正是因為改革所涉及到的群體并不能有效地參與改革進程,并進行相關事務的討論,假如民意能夠被政策制定更有效地吸納,那么改革一定會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