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績溪縣政府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完善績溪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該政策從六個方面,對全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進行完善。
一是增設個人繳費檔次。在原有100元到1000元10個繳費檔次的基礎上,新增了1500元、2000元、3000元3個繳費檔次,調整后城鄉居保繳費檔次共為13個。
二是提高繳費補貼。為鼓勵參保對象踴躍參保,多繳多補。政府對參保人繳費檔次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30—100元。
三是提高計生補貼標準。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父母、農村雙女父母(需落實絕育措施)參保的,繳費補貼在原有補貼標準之上每人每年由縣財政增加補貼30 元。
四是建立喪葬補助金制度。參保人死亡的,一次性支付喪葬補助金,標準為基礎養老金8個月的金額,補助享受范圍為所有參保人。
五是明確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依法繼承。參保人員死亡的,其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由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依法繼承后一次性領取,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六是提高基礎養老金。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按月實行社會化發放,月基礎養老金在國家規定的70元、縣財政在原來提高5元/月·人的基礎上,縣政府再次提高5元/月·人,基礎養老金提高至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