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提高城鄉低保標準 城市低保每月多35元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進一步保障好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陜西省政府決定提高城鄉低保保障標準和農村五保供養標準。近日,陜西省財政已經下撥各市縣城鄉低保補助資金14.45億元,支持各地做好城鄉低保對象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此次提高標準從10月1日起,其中,城市低保保障標準在各設區市現行標準基礎上提高35元/人月;農村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標準提高到2250元/人年;農村五保集中供養最低限定標準提高到6000元(其中現金不低于5800元/人年),分散供養最低限定標準提高到5500元/人年(其中現金不低于5300元/人年)。
同時,省上相關職責部門聯合發出文件,要求各地要根據新的最低生活保障和農村五保供養標準,認真做好保障對象的審核審批工作,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城鄉困難群眾納入保障范圍。進一步規范和加強保障對象動態管理,健全“保障對象有進有出、補助水平有升有降”的良性工作機制。各市縣要足額將城鄉低保、農村五保供養資金列入財政預算,確保低保和五保供養金按時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