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發布解決部分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倒掛問題的通知
廣州市人社局近日和市財政局聯合發布《關于解決廣州市企業部分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倒掛問題的通知》,解決企業退休人員“遲退休、待遇低;早退休,待遇高”的問題。
通知規定,以“加發基本養老金”的方式,按“定額加發+定比加發”的標準,對廣州市企業部分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進行一次性調整補發。據悉,補發對象為2006年7月1日至6月30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并申請領取基本養老金,且待遇低于“早退休”人員的企業退休人員。約有24萬人在政策調整范圍內。
此次養老金調整從首次領取養老金之月起進行補發。養老金差額將在本月底前一次性撥付至退休人員的存折上。所需資金從廣州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