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農村五保供養原則
西安農村五保供養工作遵循以下原則:
(一)保障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正常生活;
(二)政府供養為主;
(三)動態管理;
(四)公開、公平、公正。
農村五保供養工作實行縣級人民政府負責制,納入政府目標責任考核。
西安五保供養有哪些形式
西安市對五保對象可以根據當地的經濟條件,實行集中供養或者分散供養。
具備條件的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興辦敬老院,集中供養五保對象。
敬老院實行民主管理,文明辦院,建立健全服務和管理制度。五保對象入院自愿,出院自由。
敬老院可以開展農副業生產,收入用于改善五保對象的生活條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敬老院的農副業生產應當給予扶持和照顧。
實行分散供養的,應當由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受委托的扶養人和五保對象三方簽訂五保供養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