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路上:莫待工傷發生才知社保重要
57歲的王貴在施工過程中從高架摔落,致使左跟骨粉碎性骨折,經認定系工傷,為9級傷殘。因建筑公司未與王貴簽訂正規勞動合同,也未給其繳納社保,致使王貴無法享受任何工傷待遇。在四川省總工會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幫助下,日前,王貴已申請到仲裁。(見10月28日《工人日報》)
社會保險,由于地域和接續問題往往為不少農民工所忽視。季節性的工作特點、候鳥式的遷徙,都為農民工的社保接續帶來障礙。所以,農民工多追求工資的足額按時發放,而對于勞動合同和社保,卻不太關心。
這種狀況埋下太多勞動爭議隱患。一旦發生事故出現工傷,雇用單位便會以沒簽勞動合同為由而拒絕承擔責任。如果再缺少證據,工會等組織進行法律援助也會困難重重。由于職責所在,工會法援人員不會放手不管,但往往需要千辛萬苦去找間接證據。一般來說,如果農民工有維權意識,維權成本原本不應這樣巨大,而且調解和訴訟也存在不成功的可能。
誠然,《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頒行多年,在各級黨政和工會組織的積極配合下,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已大幅減少。但是,和工資幾乎同樣重要的勞動合同及社會保險,得不到落實的并不是少數。
近日,王貴所在的四川省總工會聯合省人社廳等部門針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情況的專項檢查發現,在勞務派遣企業和使用勞務派遣用工的單位,旅游企業,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建筑、制造、采礦、餐飲和其它中小型勞動密集型企業以及有雇工的個體經濟組織中,總計檢查2.04萬戶,涉及勞動者93.73萬人。結果顯示,有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違法行為3127件,未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案件涉及5.14萬人;違反最低工資規定和拖欠工資案件687件,涉及金額3627.59萬元;未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登記案1099件;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案776件。
僅是一個省的選點檢查,就暴露出幾百件、幾萬人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未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案件,全國的情況雖然不能簡單地將這些數字乘以我國省市區的總數,但在實際生活中,與王貴一樣處于“無保障”工作狀態下的農民工并不少見。
不少農民工把外出打工當做農閑時掙外快,“干一票是一票”,沒想到其中存在的風險,更沒有預想規避辦法。再加上一些企業的崗前培訓浮皮潦草,實際操作過于粗放,都給事故發生埋下隱患。如果再沒有勞動合同和社保護佑,一旦出了工傷便束手無策,嚴重者如果得不到及時救治,給個人和家庭造成的災難不可想象。
所以,農民工外出打工一定要有法治觀念、維權意識。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倡行依法治國,為遏制無良雇主行為和廣大農民工依法維權創造了大環境。但是,國家政策的落實有一個過程,具體案件的審理也需要證據。農民工一定要未雨綢繆,那種出現工傷才想起賠償、才求助于社保的做法必須糾正。
王貴的仲裁已被受理。愿其他農民工引以為戒,不再走這樣的彎路。(王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