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南京最新社保繳費基數下限標準
從南京市人社局了解到,全市企業參保職工的月繳費基數下限從2200元提高至2400元,上限從13678元調至16200元,該標準從今天起實施。
在南京市人社局下發的《關于發布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中,記者看到,南京市(除溧水、高淳區,下同)參保企業和職工(含個體工商戶,下同)以及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工資下限為2400元,上限為16200元。
溧水、高淳區參保企業和職工以及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工資下限為2160元,上限為16200元。
參保企業和職工的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繳費工資的上下限,按照上述規定執行。也就是說,針對按照下限2400元繳納社保的職工來說,養老保險費每個月需繳納2400×8%=192元,基本醫療保險費需繳納2400×2%=48元,大病保險10元,失業保險費2400×0.5%=12元。總體算下來,參保職工每月個人需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最低為262元,比度增加了21元。
需要注意的是,南京為減輕企業和勞動者參保繳費負擔,從8月1日至12月31日,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統一從3%下降為2%,其中用人單位應繳納的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從2%下降為1.5%,個人應繳納的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從1%下降為0.5%。
除了職工之外,全市靈活就業人員度參加醫療保險的月繳費標準調整為170元(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市靈活就業人員度參加失業保險的月繳費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48元。
據悉,每年從7月1日起就是一個新的社會保險年度,但今年由于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公布較晚,導致七八月份的社保繳費實施了一個過渡政策。
因此,7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年齡的參保人員,基礎養老金按全省上一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832元計算,比度增加了559元。對于七八月份新退休人員的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將根據通知重新計算并補發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