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財政部關于調整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的通知
(民發〔2007〕9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財務局:
現就調整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同時給部分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并參加過為抵御外來侵略、完成祖國統一、捍衛國家領土和主權完整、保衛國家安全而進行的武力打擊或抗擊敵方的軍事行動,迄今已經從軍隊退役的人員(以下簡稱參戰退役人員)發放生活補助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提高殘疾軍人(含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的殘疾撫恤金、烈屬(含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的定期撫恤金、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的生活補助標準,調整后的標準見附表。
二、各地要按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規定,適當提高在鄉老復員軍人的生活補助標準,使其生活達到當地農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中央財政在現行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不足部分由地方財政負責落實。
三、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不高于十級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的原則,制定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準。中央財政對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山東、遼寧等9個省(直轄市)按照每人每月40元安排補助資金,對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按照每人每月60元安排補助資金,對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每人每月80元安排補助資金,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按照每人每月100元安排補助資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財政負責落實。
四、對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人員,每人每月補助100元。中央財政對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山東、遼寧等9個省(直轄市)按照每人每月40元安排補助資金,對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按照每人每月60元安排補助資金,對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每人每月80元安排補助資金,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按照每人每月100元安排補助資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財政負責落實。
五、調整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和給參戰退役人員發放生活補助所需中央財政負擔的經費,由中央財政核撥專款另行下達。各級民政、財政部門要結合地方的資金安排,切實加強資金管理,保證及時、準確、足額地把撫恤補助金發放到優撫對象手中。
六、本通知自2007年8月1日起執行。
附表
1.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傷殘民兵民工殘疾撫恤金標準表
2.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表
3.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準表
民政部???
財政部???
二○○七年七月六日
民政部關于做好評選推薦優秀復員退伍軍人工作的通知
(民函〔2015〕9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
廣大復員退伍軍人曾經為國防和軍隊建設做出貢獻。退役后,他們繼續發揚人民軍隊的光榮傳統和優良作風,在促進國家改革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中發揮了積極作用,涌現出了許多自強不息、開拓奮進、艱苦創業、無私奉獻的先進典型。為表彰先進,樹立榜樣,擬于“八一”前后宣傳表彰一批優秀復員退伍軍人。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和諧社會、服務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通過大力宣傳表彰復員退伍軍人中的先進典型,鼓舞引導廣大復員退伍軍人堅定信念、弘揚傳統、發揮才干,為加強軍政軍民團結,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出新貢獻。
二、評選對象和數量
1.評選對象:在服務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各條戰線上涌現出來的各類優秀復員退伍軍人。
2.推薦數量:推薦對象要體現廣泛性、代表性。具體名額詳見《優秀復員退伍軍人推薦名額分配表》。
三、評選對象資格條件
1.忠誠于黨,熱愛人民,報效國家,在政治、思想、行動上自覺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帶頭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在服務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各條戰線上發揮表率作用、做出顯著成績。
3.積極適應新形勢新要求,知難而上,勇于創新,在市場經濟大潮中自強不息、建功立業。
4.擁軍優屬、擁政愛民,樂于奉獻,在社會上有較大影響、得到廣泛贊譽。
5.繼續發揚人民軍隊優良傳統,顧全大局,遵紀守法,在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方面堪稱模范。
四、評選推薦辦法
評選推薦工作采取自下而上、全面考察、組織推薦、媒體公示的辦法進行。推薦對象由民政部門組織考察并報當地政府審核同意后逐級上報。民政部根據事跡確定擬表彰名單后在媒體上予以公示。
五、宣傳表彰方式
一是通報表彰;二是召開表彰大會;三是新聞媒體進行深度宣傳。
六、有關要求
1.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級民政部門要高度重視這次評選推薦工作,及時向同級黨委政府匯報,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具體指導,努力把評選推薦過程變為鼓勵先進、弘揚正氣、激發斗志的過程,營造評先進、學先進、趕先進的良好氛圍。
2.堅持標準,保證質量。評選推薦工作要本著有利于調動積極因素、有利于推動經濟發展、有利于促進社會和諧的原則,嚴格標準,嚴格程序,好中選優,確保把最優秀的復員退伍軍人推薦上來。
3.完善手續,及時上報。推薦對象確定后,要認真填寫《優秀復員退伍軍人審批表》(一式三份),并附2500字左右的簡要事跡材料,于6月20日前報民政部優撫安置局。
附件:1.優秀復員退伍軍人推薦名額分配表(略)
2.優秀復員退伍軍人審批表
民政部???
二○○九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