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新規出臺:失地農民到60歲享退休待遇
農民失去土地后,如何生活?怎樣確保達到“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長遠生計有保障”的目標?
為妥善解決該市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障問題,焦作市政府出臺《焦作市被征地農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補貼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重點解決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問題,讓他們共享焦作改革發展的成果。
城鄉居民普遍參加養老保險之后,被征地農民作為一個特殊的群體,由于其土地被征收,影響到了自身利益。根據焦作市新出臺的《辦法》,被征地農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可獲一次性補貼,到60周歲就能享受退休待遇。如果按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還可以享受3年社保補貼。這對廣大失地農民來說,是個福音。
據了解,此次補貼的對象為:規劃區內經依法批準,被征地時具有常住戶籍的在冊農民。“不論征地面積多少,以家庭為單位享受本辦法的補貼。已被機關事業單位錄用聘用的在編人員和已領取退休費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則不屬于補貼對象。”該局農村社會保險科負責人解釋稱。
“被征地農民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補貼計入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該負責人向記者解釋道,被征地農民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家庭成員個人賬戶中每人補貼多少由家庭成員自行協商確定;被征地農民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本人自愿按照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比例20%繳費的,按規定享受不低于3年的養老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與用人單位形成勞動關系的,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參保手續,養老保險費按規定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被征地農民征地前已經與用人單位形成勞動關系而未參保的,可以按相關規定補辦參保手續。
根據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各地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社會保障費用標準的通知》精神,焦作地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中所含社會保障(養老保障)費用標準,按焦作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劃分為:市區內9075元/畝,市區外5450元/畝。各縣(市)城區內7150元/畝,城區外4290元/畝。“焦作地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中所含社會保障(養老保險)費用標準是提高后按新標準執行的。”該負責人表示。
60周歲以上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補貼,以焦作地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中所含社會保障(養老保險)費用標準確定。被征地時不滿16周歲的人員,由城鄉居保經辦機構將參保補貼計入其個人賬戶(預留戶),待其達到參加養老保險年齡時,將其個人賬戶(預留戶)進行變更;年滿16周歲以上的人員,由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或社保經辦機構將參保補貼計入其個人賬戶,待其達到領取待遇年齡時再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銜接。
那么被征地農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享受補貼的認定程序是什么呢?
記者在焦作市人社局了解到,首先,被征地農民要以戶為單位,填寫《焦作市被征地農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補貼認定表》,由村(居)委會初審后經所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然后報縣級政府批準。最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到縣(市)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補貼手續即可。
“補貼資金有三個來源。一是征地區片綜合地價中所含社會保障(養老保險)費用;二是集體補助資金。此外,鼓勵縣(市)區政府依照財政承受能力對被征地農民適當補貼。鼓勵征用(使用)農村集體土地的鄉鎮、村級基層組織和其他經濟組織為被征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險提供資金補貼,其中,資助金額不超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最高繳費檔次標準的2倍。”該負責人說,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補貼支出,由財政部門從財政專戶上統一劃撥支出。《辦法》規定,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