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對省突出貢獻技師待遇進行調整落實, 經所在單位同意并經省人社廳批準,可以延長退休年齡。
河北省人社廳發布消息,河北省近日對省突出貢獻技師待遇進行調整落實。突出貢獻技師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按照工作需要,身體健康,本人自愿的原則,可繼續從事技能崗位工作,經所在單位同意并經省人社廳批準,可以延長退休年齡。男同志延長退休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女同志延長退休年齡一般不超過60周歲。
調整后的突出貢獻技師工作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200元,由省財政列入當年預算。工作津貼每半年發放一次。省突出貢獻技師退休或被撤銷榮譽稱號后不再享受工作津貼,評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或省管優秀專家的高技能人才,其津貼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不重復享受。
在醫療保險待遇方面,按照河北省現行醫療保險制度的有關規定,將駐石參加省直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的省直單位中的河北省突出貢獻技師,按照與省直七方面人員同樣的醫保管理政策執行,在享受工作津貼期間享受省管優秀專家相同的醫保待遇。工作單位在各地的“河北省突出貢獻技師”的醫療保險待遇,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統籌地區按照當地省管優秀專家相同的醫保管理政策參保,同時享受相關醫保待遇。駐冀中直單位按醫療保險統籌地相關政策執行。
省突出貢獻技師尚不具備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機關事業單位高級技師等級的,且所從事職業在《國家職業標準》中設置高級技師等級的,可晉升為高級技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