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合肥市社會保險征繳中心獲悉,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已調整最低基數為2391元,最高為11952元,個人每月最少多繳納9.5元。
按照規定,個人以本人月平均工資收入作為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月平均工資收入低于度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3984元60%的即2391元,以2391元為繳費基數;超過300%的即11952元以上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基數,即最高限基數為11952元。在上下限之間的,按月實際平均工資計算。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以本單位度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確定,原則上不低于全部參保職工當期個人繳費基數之和。
由于繳費基數的調整, 醫保個人賬戶隨之調整。在職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按調整后的繳費基數計算劃入金額。一般情況下,45歲以下按職工本人繳費基數的3%計入,45歲以上按職工本人繳費工資的3.5%計入。這樣計算下來,45歲以下的個人賬戶每月最高多拿12.87元((11952-11523)×3%),最少多拿2.58元((2391-2305)×3%),45歲以上的,每月最高多拿15.015元,最少多拿3.01元。
退休人員醫保個人賬戶的金額按合肥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4518元的4%劃入,由原每月165.72元調整為180.72元,月增加15元;關閉、破產企業為退休職工一次性繳費參加醫保的,其退休人員個人賬戶調整為210.72元(含門診醫療補助金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