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社保資訊:河南濮陽2015退休養老金調整最新政策
4月24日,我們的工作人員自市企業養老保險處獲悉,濮陽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已實現“十連漲”。待遇調整后,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達到了1702.14元。
據悉,今年,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關于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豫人社養老〔2015〕37號),對我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進行安排布署。接省廳通知后,市企業養老保險處立即著手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工作。這次養老金調整是從1月1日起,為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含退職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調整辦法是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
普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5元,且按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企業退休高齡人員、退休金偏低人員及部分退休軍轉干部適當傾斜,提高其基本養老金。
具體是,對截至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準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4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5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6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7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80元;年滿90周歲9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準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準。在進行普遍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準增加養老金后,月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35元,但增加后不得超過1000元。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后達不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