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會保障卡的申領條件是什么?
答:根據《上海市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規定:年滿十六周歲、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市民都可以申領社會保障卡。
2、問:年滿十六周歲、具有本市常住戶口但沒有參加醫療保險、社會保險的市民是否也要申領社會保障卡?
答:是的。因為社會保障卡除了具有醫保功能、社保功能之外,還有其它許多功能。比如市民還可以憑社會保障卡進行失業登記、就業登記、就業培訓,撫恤對可以用社會保障卡辦理撫恤金領取手續等等,用途十分廣泛,每個市民都應該申領社會保障卡。
3、問:戶口不在本市,但參加本市醫療保險待遇的人員能否申領社會保障卡?在沒有社會保障卡的情況下,是否影響醫療保險事務的辦理?是否影響醫療保險待遇的享受?
答:戶口不在本市的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因為信息數據等原因,目前暫不能申領社會保障卡。在社會保障卡暫時沒有辦理的情況下,仍可持原有的醫療保險專用(磁條)卡辦理所有醫療保險事務,且一切醫療保險待遇不會改變,均按《上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執行。
4、問:外地退休、或因其它原因返滬且戶口也隨同遷回本市的市民,沒有參加醫保、社保是否也需要申領社會保障卡?
答: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市民都可以申領社會保障卡。因為社會保障卡除了具有醫保功能、社保功能之外,還有其它許多功能。這部分市民自愿申領社會保障卡。
5、問:已在國外定居,但仍參加醫療保險、社會保險的人員,是否需要辦理社會保障卡申領?
答:上述人員暫時可不辦理社會保障卡申領,其原有的醫保、社保規定都沒有變化,也不會影響原有待遇。
6、問:還沒有申領社會保障卡的市民,到什么地方申領。
答:請到設在各街道的社會保障卡申領站辦理。市民也可通過社會保障卡服務中心熱線電話962222咨詢,或登錄上海市民信息服務網站查詢。
7、問:領取社會保障卡是否仍到原申請辦理點?
答:是的。原則上是市民在何處辦理社會保障卡申領手續,以后就到該處取卡。
8、問:實行用社會保障卡就醫、購藥、結算醫療費用及辦理醫療保險事務,是否會影響原有醫療保險待遇的享受?
答:參加醫保的市民用社會保障卡辦理就醫、購藥、結算醫療費用及辦理醫療保險事務和用醫保專用(磁條)卡辦理是一樣的,參加醫保的市民原有所有的醫療保險待遇均不發生變化,市民仍按照《上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的規定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9、問:實行用社會保障卡辦理醫療保險事務,參加醫保的市民原來醫保卡的資金是否會過期、作廢?
答:用社會保障卡辦理醫療事務,參保市民個人帳戶中的剩余金額可以結轉使用,不會因使用了社會保障卡而過期作廢,醫保參保市民不會因為換卡而失去個人帳戶資金。
10、問:尚未領到社會保障卡的人員如何辦理醫療保險事務?
答:尚未領到社會保障卡的參加醫保的市民,仍可以用醫保專用(磁條)卡辦理醫療保險相關事務,本人的醫療保險待遇不受影響,個人帳戶金額也不受影響。
11、問:是否所有持有社會保障卡的市民都可以使用社會保障卡辦理醫療保險事務?
答:只有醫保參保市民才能使用社會保障卡辦理醫保事務。
12、問:用社會保障卡辦理醫療保險事務,醫保規定有沒有變化?
答:沒有變化。醫療保險的就醫、購藥、結算醫藥費用等規定沒有變化。
13、問:社會保障卡在醫院就醫時,應該如何使用?
答: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的社會保障卡在醫院的主要使用方面是:掛號、驗方、醫療費用結算等。
14、問:使用社會保障卡辦理醫保事務中發現社會保障卡遺失或損壞,采用何種方式補卡或換卡?
答:社會保障卡不慎遺失或損壞,市民可以帶好本人身份證或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證前往各區縣的社會保障卡補換卡服務網點辦理補、換卡。辦理補、換卡手續時,應填寫《上海市社會保障卡申請登記表》并交驗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