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道稱,雖然機關事業養老保險改革最終方案還未出爐,但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需要像企業職工一樣繳納養老保險這一原則已經確定。而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教授鄭功成明確表示,養老金并軌方案目前仍然處在保密階段,談論其結果為時過早。關于養老金并軌的話題再次引發熱議,對此,各方人士又怎么看?
養老金改革更應
重視“進口徑的并軌”
和靜鈞(西南政法大學副教授)
養老金改革目前面臨的困境,有些可能比想象到的還要復雜。如關于養老金基金池子不足的問題,很多觀察人士擔心地方政府會以推高房價的方式來解決這一“巨額隱性債務”問題,認為在沒有對國有企業部分國有股“社保化”之前,不宜倉促推出養老金并軌改革。據報道,我國現有基金池只夠支付1年半,備付能力僅為154%,遠不及美國的347%。而按聯合國數據,到2050年,中國60歲及以上人口占比是32.8%,不足三分之一的人口要養活超過三分之二的人口,即社會撫養比超過三分之二。
然而,養老金并軌問題已經喊了很多年,之前提出的“先在事業單位搞,公務員暫且不動”的方案,已被否決,關于養老金并軌應有時間表的呼聲,已經反映到中央深化改革意見中。鑒于此,改革即便不可能一步到位,但也要堅持碎步前行。
目前的焦點是在如何理解“并軌”。并軌有“進口徑”與“出口徑”并軌之區別。從進口徑并軌來看,是指“同比例繳費”,還是“等值繳費”,是個人繳費,還是財政支付;而從出口徑并軌來看,是指“無差別的養老金待遇”,還是指“與繳費與年限等個人賬戶相稱的養老金待遇”,這些依然可以作出不同的理解。
目前一些名義上的并軌,僅在從之前財政支付到個人繳費的轉變中做象征性的動作,納費比例過底,與其預期享受的養老金額不相稱。而一些從數字上看合理的保費比率,存在在個人薪金中所占比例過高的現象,在不解決“基本養老靠國家,補充養老靠個人”的情況下,這部分高比例繳費者最后是否會得到相應的待遇,依然是未知數,這會形成新一輪的不公平,有違中央深化改革決定中所提的“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和“建立健全合理兼顧各類人員的社會保障待遇確定和正常調整機制”的目標要求。
所以,作為改革推進的突破口,養老金并軌應更重視于“進口徑的并軌”,“進口徑的并軌”更能產生社會效應,其中,應優先解決“財政代付”的問題。目前養老金等福利體系上的社會不公,多表現在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個人不付費卻享受相對于個人繳費的企業職工更優厚的養老金這一老問題,而一旦機關事業單位職工自己繳費后,又出現繳費階段實際工資低于同水平的企業職工待遇等新問題。“進口徑并軌”應是個全方位的并軌,而不是只停留于某一表面或階段的并軌,應統籌兼顧,理出頭緒。
養老金制度難以喜大普奔
李崢(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
近日,不少報道指出我國養老金并軌改革啟動在即,這是與創立自貿區、放開金融管制等量齊觀的改革措施。上世紀八、九年代的改革開放中,中國最大的轉變是讓市場價格與計劃價格并軌,而這一次改革則要讓計劃福利與市場福利并軌,讓中國真正邁入市場化大門。
從各國經驗看,養老金制度不僅關系社情民意,盡可能達成“老有所依”的終極目標,也體現出各國的發展戰略思維。幾乎所有國家均將養老金分為三個部分,一是政府負責的基本養老,二是企業負責的年金制度,三是個人自愿或強制繳納的私人養老金。
發達國家中,美、日、歐的模式最為典型。美國模式強調個人責任,個人每月繳納固定比率的社會保險,用免稅的方式和要求企業補貼的方式鼓勵個人定存養老金,并將這部分養老金投資股市對抗通脹。日本模式帶有不少色彩,強制全體國民加入國家養老金計劃,國家統一管理。歐洲作為養老金制度的“鼻祖”,制度較為傳統,采取即收即付的模式,用當年收取的養老金沖抵支出。雖然發達國家福利完備,但退休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也比工作時有較大下降。韓國更是有超過40%的老人生活在貧困線以下。
發展國家普遍存在像中國一樣的并軌問題。印度的養老金制度極為復雜混亂,對投資環境造成負面影響,公務員、企業退休待遇懸殊。巴西則采取企業雇員、農民、公務員三軌并行的模式,福利較高,但給財政帶來巨大壓力。南非基本上只提供兜底保障,養老主要靠個人儲蓄。
100多年前德國人發明的“養老金制度”確實是一項偉大的社會政策創新,但再好的政策也不可能變出錢來,也無法做到絕對公平。由于缺乏有保障的投資渠道,各國養老金基本上都處于寅吃卯糧的狀態,一旦國家老齡化,賬戶總額必定入不敷出。為了留住公職人員長期服務,政府也往往在退休政策上有所優待。而企業年金制度采取多交多得的原則,總體上有利于收入較高的管理層,在很多國家都被當作隱形福利。這些現實問題,也是我國進行養老金改革不能逃避的現實。
養老保險:從“碎片化”到“大一統”
據人社部統計數據測算所得,,我國城鎮職工人均養老金水平約為2.06萬元,新農保為859.15元,兩者相差近24倍。民政部披露的數據顯示,截至底,全國城市低保對象月人均保障標準為373元,月人均補助252元,合計月人均可獲得625元;農村低保對象月人均保障標準為202元,月人均補助111元,合計月人均可得到313元。與此相比,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月人均則只有81元,還不到城市低保金的七分之一,是農村低保金的三分之一。
“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相比,城鄉居民養老金無論是絕對值還是相對值都是偏低的。”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研究員高慶波表示,從繳費水平來看,人均繳費水平只有169元,這與“城職保”的人均繳費0.72萬元相比,繳費水平只是后者的零頭。這樣的養老金水平,無法負擔起老年經濟保障的重任,而這樣的繳費水平,對于赤貧人群來說,也是一種負擔。高慶波認為,種種現象反映出了新農保制度和城居保制度兩者的定位并不清晰:“現在的新農保支付基本上是財政的轉移支付。顯然,這一制度不是保險制度,它主要是一種福利制度,盡管它的名字叫做養老保險。”
對于居民養老保險保障水平不足的質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表示,這一現狀是客觀的,畢竟制度從試點到全面鋪開時間很短,待遇水平的提高要循序漸進:“對于廣大農民來講,最主要的收入來源還是靠土地的收益和家庭收入,當然也包括家庭成員到城市打工工資性的收入,基本養老金可以說只是補充性的收入。”
而對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待遇水平的提高,《意見》也做出了安排:要求建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正常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全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研究員齊傳鈞認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正在走向合并,機關事業單位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也有望啟動并軌改革,“大一統”養老保險制度藍圖已經日漸清晰。
“當然,我們反對"碎片化"制度,并不是說要用一個制度覆蓋所有人群,而是在堅持多層次多支柱基本理念的基礎上,徹底消除因為地域、戶籍和職業差異而采取不同養老金制度的安排。對于那些存在繳費能力問題(非正規化就業)的人群,政府理應采取相應制度對他們加以覆蓋。”齊傳鈞說。
—摘自《經濟參考報》
觀點摘編
公務員養老應去福利化
現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制度帶有福利性質,而非保險制度,養老制度并軌對于機關事業單位來說,就是由福利化的退休制度轉向保險型養老制度的過程。
關于養老雙軌制的討論,緣于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制度與企業職工社會化養老保險制度不同所造成的退休人員收入差異較大,并由此引發了養老保障公平性問題,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退休金優厚且無需繳納任何社會保險費用,性價比要比企業職工養老金高。其實,在國際上有些國家有為公職人員建立專門養老保險制度的,如哥倫比亞、巴西、比利時、法國等。另有一些國家沒有建立專門的公職人員養老保險制度,如澳大利亞、奧地利、加拿大等建立的是國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加專門的職業年金。
在中國,養老保險并軌的核心意義在于消除制度不一所帶來的養老金待遇水平的差異,增強養老保障的公平性。在此背景下,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制度向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并軌、建立與企業職工相同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必然趨勢。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經濟學院副院長孫潔教授(摘自《北方新報》)
養老金改革不能死盯并軌
企業都提高到跟事業單位一樣,這個思路可能得不到財政的支持。所以我提出要改就徹底改。基本養老保險這塊,大家都一樣。然后有一個補充養老金,你投得多,最后就得到的多。但基本養老金要能保證每個人的基本生活水平。
要拋棄并軌這種思路,這個思路是走不下去的。即使走下去,會引起很大的社會震動,將來的結果很難預料。比如專業技術人員會不會技術移民或投資移民?本來作為一個教授,即使退休了,也還是有和社會地位相當的物質待遇,但如果看不到這一點的時候,他會怎么想?
養老金一定要分兩塊,一塊講公平,一塊和效率掛鉤,這樣才能理得清。效率和公平不能放在一個制度里,在一個制度里講不清楚。應該有兩個制度,一個叫基本養老制度,一個叫補充養老金。發達國家幾乎都是采取這種模式。
—中國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唐鈞(摘自《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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