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教15015上海市寶山區教育局關于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中發〔2007〕7號),堅持“客觀、公正、安全”的組織原則,堅持“常態化、易行化、規范化”的發展方向,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上海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滬教委體〔2015〕8號)(以下簡稱“體育考試”)(附件1)的要求,特制訂寶山區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
二、組織領導
寶山區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在寶山區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實施,下設考務辦公室。
領導小組組長:張曉靜
副 組 長: 沈 杰 陸榮林 葛玉華 蔣碧艷
劉秋蘋 奚春慶 顧林興 陳振華 吳衛忠
成 員: 張寶林 趙美娟 李銘祺 倪永培 王曉波
潘 嵐 陳泰豐 須勤紅 趙有清
考務辦公室: 趙美娟 趙有清 劉 平 吳凌凌 沈 堅
劉燕萍 米維艷 李雪潔 唐 建 李月珍
董偉忠 壽立新 查泉濤
仲 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