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條件
詳見《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上海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基〔2015〕85號)。
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的時間和要求
(一)網上報名
(1)在本市外區縣初中學校就讀申請回松江區報考的應屆畢業生應在學籍所在學校辦理集體網上報名。
(2)符合本市中考報名條件的往屆生和返滬考生,應于2月20日至2月27日登錄“上海招考熱線”網站(網址:http://www.shmeea.com.cn或http://www.shmeea.edu.cn),點擊相關的橫幅鏈接,進入網上報名系統,錄入并提交報名信息(操作辦法屆時詳見“上海招考熱線”網站公告),取得網上報名“預報名號”。
(二)現場確認
在松江區報考的往屆生、返滬考生和跨區報考考生,在網上報名成功后,考生及其家長需在2月28日——3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到松江區教育考試中心(松江區中山二路590號)辦理驗證、報名信息確認等手續。逾期末辦理報名信息確認手續的,視作自動放棄報名。
辦理現場確認手續時,考生和家長必須同時前往,并需攜帶網上報名后取得的“預報名號”、畢業證明(詳見注)、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詳見附表)、一寸彩色近照2張。
注:“畢業證明”指:
1、往屆生:初中畢業證書和本市中考考生登記號。
2、回本區報考的本市初中學校應屆畢業生:由畢業學校蓋章的《上海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生報名信息表》(應有考生和家長簽字)。
3、返滬報考的應屆生:由外省市學籍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回滬參加中考證明。
三、個別報名考生參加體檢、體育統一考試和志愿填報等后續工作,將在現場確認時一并書面告知。請家長和考生密切關注本網站和“上海招考熱線”網站發布的中招信息。咨詢電話:57815945。
松江區教育考試中心
2月10日
附:中招個別報名松江區考生現場確認應攜帶的材料
類型 | 對象 | 需攜帶并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 | |
本市戶籍 | 松江區戶籍考生 | 戶籍在松江區的本市應屆初中畢業生(跨區報考考生) | 考生戶口簿及復印件,蓋有學校章的報名信息表(有考生及家長簽名) |
戶籍在松江區或持有松江區初中學校畢業證書的往屆初中畢(結)業生 | 網上報名獲得的預報名號,考生戶口簿及復印件,初中畢業(結業)證書,檔案材料 | ||
或持有松江區初中學校畢業證書的往屆生 | 戶籍在松江區的外省市應屆初中畢業生(返滬報考考生) | 網上報名獲得的預報名號,考生戶口簿及復印件,外省市學籍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回滬參加中考證明 | |
非本市戶籍 | 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至4月30日仍在有效期內),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人員的子女 | 《上海市居住證》登記的居住地地址在松江區的本市應屆初中畢業生 | 持證人身份證、《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通知書,考生本人《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戶籍證明(必要時提供親子關系證明),蓋有學校章的報名信息表(有考生及家長簽名) |
《上海市居住證》登記的居住地地址在松江區或松江區初中學校畢業的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 | 網上報名獲得的預報名號,持證人身份證、《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通知書,考生本人《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戶籍證明(必要時提供親子關系證明)、初中畢業證書、檔案材料證明(如在本區參加中考的可不提供) | ||
《上海市居住證》登記的居住地地址在松江區的外省市應屆初中畢業生 | 網上報名獲得的預報名號,持證人身份證、《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通知單,考生本人《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戶籍證明(必要時提供親子關系證明),外省市學籍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回滬參加中考證明 | ||
持有效期內《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B證)(至4月30日仍在有效期內)人員的子女 | 松江區初中學校畢業的往屆初中畢業生 | 網上報名獲得的預報名號,主證人身份證明和《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B證),考生本人身份證明和《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隨員證)、初中畢業證書,檔案材料證明(如在本區參加中考的可不提供) | |
父母雙方或一方為在滬高校、科研機構博士后流動站在站人員子女 | 設站單位在松江區的本市或外省市應屆初中畢業生 | 上海市博士后工作辦公室證明,考生本人戶籍證明,蓋有學校章的報名信息表(有考生及家長簽名); | |
外省市返滬考生還須攜帶網上報名獲得的預報名號、外省市學籍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回滬參加中考證明 | |||
設站單位在松江區或松江區初中學校畢業的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 | 網上報名獲得的預報名號,上海市博士后工作辦公室證明,考生本人戶籍證明、初中畢業證書,檔案材料 | ||
類型 | 對象 | 需攜帶并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 | |
非本市戶籍 | 經市政府合作交流辦公室審核登記的地市級以上(含地市級)政府駐滬辦事機構有關工作人員子女 | 松江區初中學校畢業的往屆初中畢業生 | 網上報名獲得的預報名號,市政府合作交流辦審核登記表,家長及考生戶籍證明,初中畢業證書,檔案材料 |
本市戶籍人員生育子女或持有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至4月30日仍在有效期內)的考生(須參加過上海市中考報名) | 網上報名獲得的預報名號,家長及考生戶籍證明、親子關系證明、考生本人《上海市居住證》、初中畢業證書,檔案材料 | ||
在滬臺胞、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考生 | 網上報名獲得的預報名號,考生本人臺胞證、香港或澳門永久居民身份證,考生本人境外人員住宿登記表、初中畢業證書,檔案材料 | ||
持《外國人永久居留證》考生 | 網上報名獲得的預報名號,考生本人具有有效簽證的護照、《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初中畢業證書,檔案材料 | ||
外國籍考生 | 網上報名獲得的預報名號,考生本人具有有效簽證的護照、境外人員住宿登記表、初中畢業證書,檔案材料 |
說明:
1.參加上海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招生報名的考生只限在一個區(縣)參加報名,報名信息一經確認不得更改。
2.往屆生年齡不超過18周歲(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現場確認時,考生除交驗上表中要求提供的戶籍證明、身份證件(如身份證、上海市居住證、臺胞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護照等)和畢業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外,還需遞交上述材料的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含戶口地址頁和考生本人頁(要求包含考生身份證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