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學自主招生簡章報名時間條件和考試真題
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深化高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推進中學素質教育深入實施,我校在總結自主選拔錄取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通過與中學的進一步溝通,提出了自主選拔錄取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一、指導思想上海大學招生制度改革,旨在為既全面發展又有鮮明個性特征的青年人才成長創造條件,為中學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創造一個寬松的環境。
上海大學希望通過自主選拔錄取,減輕目前大學招生錄取中過于強調考試分數給基礎教育造成的壓力;希望與中學校長、特別是那些有教育思想的校長們一起,更好地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具有遠大理想和創新精神的人才;希望能突破人才選拔和培養的單一模式,切實為中學的素質教育和特色教育提供空間,促進中學教育和大學教育的有效銜接,對形成系統的、開放的創新人才培養鏈發揮積極作用。上海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試點工作采取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和學生自薦相結合方式。 二、領導機構上海大學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工作委員會三、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錄取人數自主選拔錄取招生計劃為100名。根據社會經濟發展對人才知識結構更高要求,呼應中學的素質教育和高校“全面發展的人”的培養體系的構建,結合上海大學辦學定位和教育教學改革的探索,讓學生能更好地了解自己,了解專業,了解社會,了解祖國需求,給學生更多的時間與空間去學會選擇,我校“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專業為:文科考生: 人文社科類;理科考生: 人文社科類;經濟管理類;理學工學類;如果學校秋季招生專業發生變化,“自主選拔錄取”仍以上述專業為準。四、報名及材料審核1.推薦方式1)中學校長推薦:面向上海市25所中學的品學兼優、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文、理科高中畢業生。上海大學參考近三年參加自主選拔錄取中學的推薦錄取情況確定各中學的分配名額。獲得中學校長推薦資格的學生憑我校發放的激活碼進行網上報名。中學確定的推薦學生名單需在其中學公示一周。2)考生自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上海市優秀高中畢業生,可以進行自薦:①高中階段在各省市級及以上單科競賽中獲獎的學生;②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學生;自薦考生按要求自行進行網上報名。2.網上報名考生登陸我校本科招生網“自主招生網上報名”系統(網址:http://zb.shu.edu.cn/zzzs/)進行報名,根據提示在網上提交:1)個人信息;2)高中階段課程成績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等第);3)個人申請報告;4)上傳本人近期1寸證件照;提交后打印由系統生成的報名表。3.書面材料寄送書面材料包括:打印的報名表及獲獎證明等,其中高中階段課程成績以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等第)需中學蓋章證明。考生報名材料經中學蓋章確認后寄送到我校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建議使用郵政EMS特快專遞),所有申請材料一律不予退還。材料寄送地址:上海市寶山區上大路99號 行政樓413室 郵編:2004444.初審我校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初審,材料初審合格的考生可參加我校組織的測試。考生可通過“自主招生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五、選拔辦法1.測試:包括基礎文化筆試和綜合面試。其中:1)由中學校長推薦的學生,經所在中學選拔、公示及我校審核后,免去基礎文化筆試,直接進入綜合面試。2)初審合格的自薦考生須參加基礎文化筆試。基礎文化筆試科目:文科考生: 數學 寫作;理科考生: 數學 理化綜合;根據考生的基礎文化筆試結果,選拔部分優秀考生進入綜合面試。2.選拔1)中學校長推薦的學生根據其綜合面試成績進行選拔,確定入選名單;2)參加基礎文化筆試的學生根據其基礎文化筆試成績60%(以百分制計)和綜合面試成績40%(以百分制計)的合成成績進行選拔,確定入選名單;3)將自主選拔錄取入選名單報上海大學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工作委員會審批;3.公示獲批的自主選拔錄取入選名單(含推薦和自薦考生)按教育部的有關規定予以公示,并及時將考生數據庫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公示。六、錄取政策獲得我校自主選拔錄取入選資格的學生,必須參加當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并且在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的A志愿填報我校,高考成績須達到上海市本科第一批錄取資格線,我校根據考生志愿直接予以錄取。七、具體時間安排1.網上報名:1月10日~1月25日。2.學校收取書面材料截止日期:2月13日(以收件日郵戳為準)。3.查詢初審結果、網上付費及下載準考證:2月18日~2月21日。考生可通過我校“自主招生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初審合格的考生網上支付報名考試費(66元)(免基礎文化筆試的考生不需繳費)、下載并打印準考證。無準考證者不得參加測試。4.基礎文化筆試:筆試時間為2月22日(周六)。考生參加基礎文化筆試時須出示二代身份證、準考證。有關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和我校本科招生網公布的相應內容。5.基礎文化筆試結果查詢及綜合面試安排:另行公告,屆時我校將在本科招生網上公告具體安排,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網址:http://zb.shu.edu.cn/6.綜合面試后結果查詢:另行公告。網址:http://zb.shu.edu.cn/ 八、后期評估1.對通過自主選拔錄取進校的學生,我校在總結十多年來跟蹤中學校長推薦生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跟蹤指標,著眼于人才培養的各個環節,不斷總結這些推薦生對我校人才培養模式的適應性。2.我校將自主選拔錄取學生的跟蹤情況及時反饋至各中學,逐步建立和加強我校與相關中學之間的誠信機制,以良好的誠信機制來提高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的社會公信力。九、監督約束機制與申訴渠道上海大學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在校招畢委的領導下進行,同時接受上級紀委、監察部門、校紀委、校監察處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監督和檢查。如果考生對上海大學自主選拔錄取工作有異議,可向上海大學招生與畢業生就業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訴意見,上海大學招生與畢業生就業辦公室負責作出答復。如仍持不同意見,可逐級向上反映。地址:上海市上大路99號 網址:www.shu.edu.cn招生咨詢電話:021-66134148 投訴、監督電話:021-66132857郵編:200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