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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學院新生入學考試和入學轉專業申請條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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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報考上海商學院的考生已經拿到通知書了,可是焦急的在家等待上海商學院開學入學考試,那么上海商學院開學考試考什么內容呢?上海商學院新生如何轉專業已經轉專業的申請條件,小編通過網絡收集整理出關于上海商學院新生入學考試和入學轉專業申請的相關信息,請仔細閱讀參考。

一、 商務英語、經濟統計學、物聯網工程3個新專業

選考科目不限,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均可報考。

二、 物流管理專業

選考科目由“地理、物理、化學”調整為不限,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均可報考。

三、 電子商務、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4個專業

選考科目由“物理、化學、生命科學”調整為不限,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均可報考,同分優先錄取選考物理的考生。

第一章 指導思想

第一條 為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滿足學生專業選擇需求,拓展學生學習和發展機會,培養學生成為“修德的仁者、勤學的智者、明辨的行者和篤實的勇者”,學校允許道德品質高尚、學有專長等符合條件的學生轉專業。

第二條 轉專業是在學生自主、自愿的基礎上,學校在規定時間內,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經過綜合考核,統一辦理學生轉換專業事宜。

第二章 基本原則

第三條 學生可在入學后第一學年末申請轉專業,成功轉專業的學生進入轉入專業二年級學習。

第四條 轉專業實行雙向選擇制。

第五條 二級學院根據教學資源條件,盡量提供更多的轉入學生計劃數。在國家政策許可的范圍內,學校對各專業允許轉出的名額不作限制。

第六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藝術類專業學生只可在藝術類專業內部進行轉專業。

第七條 學生在原專業取得的課程學分經轉入專業認定、教務處審核后可做為轉入專業相關課程學分計入。轉專業學分認定在轉入新專業的第一學期的第四周前完成。

第三章 申請條件

第八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轉專業:

1. 學習成績優秀,道德品質高尚,確有專長,轉入新專業更有利于其自身發展者;

2. 學生入學后因健康原因,經學校指定的醫療機構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可以在其他專業學習者;

3. 確有某種特殊原因,造成學業困難,無法在原專業繼續學習者。

4. 符合以上任一條件,并需滿足以下要求:

(1)在學期間必須參加二級學院、學校團委和上級部門組織的志愿者活動;

(2)在學期間必須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大一課程,已修讀課程必須全部合格;

(3)在學期間必須參加學校體育俱樂部活動、積極參加晨練和其它體育鍛煉活動;

(4)在學期間必須參加社團、學科競賽、創新創業等實踐活動。

第九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轉專業:

1. 在校期間有作弊、曠課等違紀行為受到處分者;

2. 定向生、委培生;

3. 應作退學處理者;

4. 其他上級教育部門不允許轉專業者。

第四章 辦理程序

第十條 轉專業按以下程序辦理:

1. 在每學年第二學期期中,各二級學院向教務處上報轉專業目錄、轉入名額、各專業考核內容,經學校批準后,由教務處公布;

2. 學生個人提出申請,每人可按順序申報3個轉入專業,填寫轉專業相關資料,經所在院系審批后連同本人成績單及相關材料一起報教務處,由教務處初審后交相關轉入學院;

3. 轉入學院組織專門考核小組對申請轉入學生進行綜合考核,按照綜合考核結果排序確定錄取人選,報教務處;

4. 教務處收到轉出、轉入院系均同意轉專業的學生申請及相關材料后予以審批,報主管校長批準,公示后辦理轉專業手續。

5. 教務處負責轉專業的組織和指導工作。監察室和教務處負責監督轉專業工作。

第十一條 學生轉專業后必須按照轉入專業教學計劃的要求,修完規定的課程和學分才能畢業。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2016級本科學生開始實施,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一章 指導思想

第一條 為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滿足學生專業選擇需求,拓展學生學習和發展機會,培養學生成為“修德的仁者、勤學的智者、明辨的行者和篤實的勇者”,學校允許道德品質高尚、學有專長等符合條件的學生轉專業。

第二條 轉專業是在學生自主、自愿的基礎上,學校在規定時間內,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經過綜合考核,統一辦理學生轉換專業事宜。

第二章 基本原則

第三條 學生可在入學后第一學年末申請轉專業,成功轉專業的學生進入轉入專業二年級學習。

第四條 轉專業實行雙向選擇制。

第五條 二級學院根據教學資源條件,盡量提供更多的轉入學生計劃數。在國家政策許可的范圍內,學校對各專業允許轉出的名額不作限制。

第六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藝術類專業學生只可在藝術類專業內部進行轉專業。

第七條 學生在原專業取得的課程學分經轉入專業認定、教務處審核后可做為轉入專業相關課程學分計入。轉專業學分認定在轉入新專業的第一學期的第四周前完成。

第三章 申請條件

第八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轉專業:

1. 學習成績優秀,道德品質高尚,確有專長,轉入新專業更有利于其自身發展者;

2. 學生入學后因健康原因,經學校指定的醫療機構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可以在其他專業學習者;

3. 確有某種特殊原因,造成學業困難,無法在原專業繼續學習者。

4. 符合以上任一條件,并需滿足以下要求:

(1)在學期間必須參加二級學院、學校團委和上級部門組織的志愿者活動;

(2)在學期間必須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大一課程,已修讀課程必須全部合格;

(3)在學期間必須參加學校體育俱樂部活動、積極參加晨練和其它體育鍛煉活動;

(4)在學期間必須參加社團、學科競賽、創新創業等實踐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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