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考填志愿選擇學校和專業是考生們頭疼,往往學校定下來了選擇了上海興偉學院,可是專業不知道怎么選擇?所以我們收到很多小伙伴們咨詢關于上海興偉學院的招生專業目錄在哪里可以查詢及上海興偉學院重點優勢專業是什么?還有考生咨詢2018上海興偉學院錄取結果和錄取認識如何查詢,下面小編就2018上海興偉學院招生簡章招生專業人數及錄取結果查詢做一個詳細說明,可供2017年招生簡章參考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
( 春季考試招生 )
一、學校全稱
上海興偉學院
二、就讀校址
上海興偉學院本部:上海市浦東新區勤奮路1號
三、層次
■ 本科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校名稱
上海興偉學院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興偉學院的本科畢業證書
六、學校招生管理機構
上海興偉學院招生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興偉學院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上海興偉學院招生監察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2018年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專業為:
專業 | 層次 | 學制 | 計劃數 |
英語 | 本科 | 四年 | 25人 |
國際商務 | 本科 | 四年 | 25人 |
無男女比例限制。
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所有專業教學外語語種為英語。
九、選拔對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7〕56號)關于春季考試招生報名條件規定的考生可報考我校2018年春季考試招生。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十一、自主測試辦法
(1)2月27日-28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志愿填報最低控制線的考生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填報志愿。
(2)3月1日,學校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3倍劃定自主測試資格線,并向社會公布。同日,考生須在上海興偉學院網站自主選擇測試時間和地點。
(3)3月10-11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志愿填報最低控制線和我校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可參加我校自主測試。我校自主測試為面試,內容由我校根據學校及專業特點確定,根據考生實際面試的情況,參考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中考生的品德發展與公民素養、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無綜合評價信息的考生,請于3月8日前向學校提供經考生所在中學確定的與品德發展、公民素養、創新精神、實踐能力相關的材料),給予考生應有的得分,總分為150分。
十二、錄取規則
(1)加分政策: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試點方案〉的通知》(滬教委學【2017】66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在統一文化考試成績上加分。
(2)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要求: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信息科技7門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均須合格(含補考合格)。
(3)錄取分數要求:作為錄取依據的錄取總分=統一文化考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自主測試成績。
(4)其他錄取規則:我校通過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獲取報考我校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將作為面試評分的重要參考依據,專家根據考生實際面試的情況,參考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中考生的品德發展與公民素養、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給予考生應有的得分。無綜合評價信息的考生,請于3月8日前向學校提供經考生所在中學確定的與品德發展、公民素養、創新精神、實踐能力相關的材料。
(5)預錄取規則:同一專業志愿考生按錄取總分從高到低排序(總分相同則按英語單科成績優先排序),按招生計劃的100%公布預錄取考生名單,按招生計劃的50%順位公布候補錄取考生名單。預錄取考生須于3月22日完成確認手續。
(6)候補錄取規則:預錄取考生未按規定時間與我校確認,或不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試點方案〉的通知》(文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的其他要求,取消預錄取資格,候補錄取考生按順序依次候補。候補錄取考生須于3月23日上午完成確認手續。
(7)正式錄取:7門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均合格(含補考合格)、錄取總分達線,并按規定完成確認手續的預錄取考生正式錄取。
十三、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149985元/年(滬教委民[2015]4號,收費標準由民辦院校自主確定)
住宿費標準
10000元/年(滬教委民[2015]4號,收費標準由民辦院校自主確定)
十四、資助政策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委監察處監督。
舉報電話:021-68020823
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學校官網:www.xingwei.edu.cn
招生辦官網: www.xingwei.edu.cn
咨詢電話:021-68020761
十七、其他須知
春季考試招生預錄取考生(含列入候補錄取資格名單并最終被預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7〕56號)規定的其他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