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濟大學2015各省錄取分數線和招生計劃及錄取原則
同濟大學(Tongji University),簡稱同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 的全國重點大學,是歷史悠久、享有盛譽的中國著名高等學府,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也是收生標準最嚴格的中國大學之一;是“2011計劃”、“珠峰計劃”、“卓越工程師計劃”、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111計劃”、中美“10+10”計劃入選高校;是環境與可持續發展合作聯盟、國際設計藝術院校聯盟、21世紀學術聯盟、卓越大學聯盟、中俄工科大學聯盟、中歐工程教育平臺、同濟?伯克利工程聯盟成員,為中管副部級院校。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我校按各省級招辦提供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招辦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提檔。我校根據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05%。
第十四條 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2B(含自主招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和高水平藝術團招生);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和藝術類招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按江蘇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專業錄取時,對投檔成績中含省級招辦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我校最多認可20分(其中少數民族考生、歸僑及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等加分最多認可10分);不認可未經我校選拔確認的體育、藝術加分。經同濟大學認定且陽光平臺公示合格的各類招生候選人,其錄取標準以相應類別候選人認定政策為準。
第十六條 我校專業錄取規則:先將考生投檔成績按第十五條規定進行調整,再將調整后的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排序,依次按專業志愿進行錄取,各專業志愿間的分數級差依次為2、0、0、0、0分(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成績相同的考生,專業志愿順序在前者優先錄取;成績相同且專業志愿順序相同的考生,投檔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成績相同、專業志愿順序相同且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理科依次以數學、語文、外語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文科依次以語文、外語、數學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藝術類專業錄取不設專業志愿間分數級差,按照我校藝術類招生簡章錄取規則執行。所有考生的全部專業志愿錄取結束后,對未滿足專業志愿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進行調劑,錄取至其他專業;對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七條 按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依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志愿。在征集志愿仍不足的情況下,則將剩余計劃調劑至其他生源質量較好的省份以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八條 錄取過程中,我校所有招生專業無往屆生、應屆生及男生、女生限制。
第十九條 我校保送生招生、自主招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水平藝術團招生、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藝術類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以及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數民族預科班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國家相關部門規定以及我校制訂的具體招生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 我校招生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公布的《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及我校制訂的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校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二條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上海市物價局核定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采用按學分收取學費的收費政策:普通本科專業每年預收5000元,其中建筑學、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專業每年預收6000元;藝術類專業每年預收10000元;軟件工程專業一、二年級每年預收6500元,三、四年級每年預收16000元;機械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年預收15000元。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標準不同,一般為每學年600-1200元。
第二十三條 我校本科招生網站:http://bkzs.tongji.edu.cn,招生咨詢電話:021-65982643、65983643、65981523,傳真電話:021-65981513,電子信箱:tjzsb@tongji.edu.cn。紀檢監察部門投訴電話:021-65980710。
第二十四條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對以同濟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