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體育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2〕53號),牢固樹立“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和深化學校體育改革,有效提高學生體質健康水平,特制定陜西省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以下簡稱“體育考試”)工作方案。
一、 指導思想與原則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大力實施素質教育,把增強學生體質作為學校教育的基本目標之一,著力培養學生的體育愛好、運動興趣和技能特長,使每個學生學會至少兩項終身受益的體育鍛煉項目,養成良好體育鍛煉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
體育考試應與學校體育課程教學相結合,與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相結合,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反映學生體質健康和掌握運動技能情況。
二、考試內容
體育考試采取過程管理評價與目標效果測試相結合的方法,即平時考核和統一考試兩部分綜合評定。
(一)平時考核
平時考核由體育課考核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組成。
(二)統一考試
考試項目:
1.1000米(男) 800米(女)
2.立定跳遠
3.單杠引體向上(男) 仰臥起坐(女)
4.籃球技能、排球技能、足球技能(選一項,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門選定)
三、 計分辦法
體育考試成績總分為50分,記入初中畢業學業考試總分,以等級(A、B、C、D)方式呈現,平時考核成績占15分,其中,體育課成績占9分,《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占6分;統一考試成績占35分。
體育考試成績用計算公式表達為:
體育考試成績﹦平時考核成績﹢統一考試成績
(一)平時考核計分辦法
平時考核每學年5分,三年滿分為15分。其中,體育課成績每學年3分,三年滿分為9分;《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每學年2分,三年滿分為6分,平時考核由學校負責組織實施。
體育課成績遵循《九年義務教育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評分標準,采用A等(優秀)為100-90分,B等(良好)為89-75分,C等(及格)為74-60分,D等(不及格)為59分以下四個等級的方法評定(具體量化標準見附表1)。
《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須在上一年9-10月份進行,由學校根據學生每年《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評分標準具體量化。
平時考核成績計算用公式表達為
平時考核成績=體育課成績+《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
體育課成績=(3年體育課成績相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