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考填志愿選擇學校和專業是考生們頭疼,往往學校定下來了選擇了陜西國際商貿學院,可是專業不知道怎么選擇?所以我們收到很多小伙伴們咨詢關于陜西國際商貿學院的招生專業目錄在哪里可以查詢及陜西國際商貿學院重點優勢專業是什么?還有考生咨詢2018陜西國際商貿學院錄取結果和錄取認識如何查詢,下面小編就2018陜西國際商貿學院招生簡章招生專業人數及錄取結果查詢做一個詳細說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和做好我校招生工作,我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辦學性質及主管部門
第二條 學校全稱:陜西國際商貿學院 國標代碼:13123
第三條 辦學性質:民辦本科普通院校,教育部批準設置,隸屬于陜西省教育廳,面向全國統一招生。
第四條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高職(專科)
第五條 學校簡介
陜西國際商貿學院是國家教育部批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學校位于陜西省西咸新區灃西新城。學校占地近千畝,在校生15000余名。學校下設財務會計學院、國際經濟學院、商學院、醫藥學院、信息與工程學院、文化與藝術學院、珠寶學院、時裝藝術學院和創新學院九個二級學院。開設本科專業32個,專科專業18個。形成以藥學和商學為特色,經、文、工、醫、管、藝術等多學科相互支撐和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體系。
學校以“企業辦學,協同育人,強商興藥,服務地方”為特色,堅持以人才培養與社會需求相結合、專業教育與職業教育相結合和實踐教學與就業創業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具有創新精神、職業素養和實踐能力的高級應用技術型人才。
第三章 畢業與發證
第六條 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學分,根據教育部及學校相關規定,政治表現合格,身體健康,準予畢業,頒發本科或高職(專科)畢業證書;取得本科畢業資格的學生,凡符合國家及學校有關學士學位授予規定者,可申請授予學士學位。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招生工作委員會由校長、分管副校長、招生與就業處、教務處、二級學院、黨政辦公室、紀檢委等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
第八條 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由招生與就業處組織和實施。
第九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
第五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十條 學校根據陜西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總計劃,貫徹國家的有關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經教育部審定后,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向社會公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我校預留計劃,主要用于擴大調檔比例及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報考我校上線生源不平衡問題。
第十二條 我校嚴格執行2018年陜西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
第六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 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考生進行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實行分志愿投檔,即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按順序志愿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投檔,即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
第十五條 本科英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其它專業不限語種,男女比例不限。本校公共外語課及相關專業課不具備非英語語種開設條件,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第十六條 按照“分數清”原則進行錄取,原則上滿足考生專業志愿。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以語、數、外成績順序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 浙江省按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條 對江蘇省非藝術類考生,各專業對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無要求,對進檔考生按“先分數后等級”的排序方法錄取,即對進檔考生按投檔分排序,當投檔分相同時,再參考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排序。
第十九條 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考試院)有關加分或降分的規定。
第二十條 各專業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二十一條 往屆生的錄取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的有關規定辦理,與應屆生同等對待。
第二十二條 報考我校志愿的考生,符合我校在考生所在地錄取標準,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批準同意者,由我校發給陜西國際商貿學院《錄取通知書》并加蓋“本校是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學校”的條形章,按規定時間到本校報到,審查合格正式注冊入學。
第二十三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2018年我校美術類專業課成績承認各省統考成績,不再組織單獨考試,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當地省級招生辦相關規定為準。藝術類本科專業:動畫、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工藝美術、環境設計;藝術高職專業:動漫制作技術,均兼收藝術文、藝術理考生;在專業課和文化課考試成績均達到規定分數線的條件下,考生錄取排序辦法:按照專業課考試統考成績藝術文理統一從高到低排序錄取,錄滿計劃為止(同時遵循各省藝術類招生錄取辦法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