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是決定同學們能否進入理想院校的重要考試,為了幫助大家了解,華當教育小編為大家分享了2013年汕頭中考加分錄取政策照顧規定公布,供大家參考!
記者從市招生辦獲悉,汕頭市2013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政策照顧規定日前出爐。
錄取政策照顧對象包括了六類,(一)烈士、因公犧牲軍人和警察的子女,按招生考試成績總分加50分。(二)屬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和警察子女者,其子女按招生考試成績總分加20分。(三)市級以上“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獲得者,其子女按招生考試成績總分加20分。(四)市2008年以后(含2008年)引進的優秀人才,其子女按招生考試成績總分加10分。(五)父母雙方均為本市農業戶口并依法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考生,或父母雙方均為本市農業戶口的純二女結扎戶家庭子女的考生,按招生考試成績總分加10分。(六)少數民族考生,按招生考試成績總分加10分。
根據規定,同時符合多項照顧政策的,不作累計加分,只取最高的一項分值作為考生加分項。凡符合錄取政策照顧對象的考生應于5月24日前將證書原件(同時交復印件)交所在學校,逾期視為自動放棄。6月10日市招辦將把審核合格可享受政策照顧的考生名單在汕頭教育信息網和考生所在學校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013年汕頭中考加分錄取政策照顧規定公布就到這里結束了,大家一定要認真閱讀,希望能有所啟發,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