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冬季征兵命令即將發布,根據全國、軍區和省、市征兵工作會議精神,現將今冬征兵有關政策規定簡要介紹如下。
一、征集對象和范圍
征集對象以高中(含職高、中專、技校)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為主,同等條件下,優先征集學歷高的青年和應屆畢業生,特別是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入伍。征集的非農業戶口青年應具備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少數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區和海島、邊境地區可放寬到初中畢業.征集的農業戶口青年,應具備初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盡量多征集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為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及在校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就學的學生應征并且符合條件的,可以批準入伍,并盡量多征集2015屆高職(專科)畢業生和入校的學生。
二、征集年齡
男青年為12月3 1日前年滿18至20周歲,高中畢業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寬到21周歲,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放寬到22周歲,高職(專科)畢業生可放寬到23周歲,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放寬到24周歲。女青年為年滿18至19周歲,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放寬到20周歲,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可放寬到22周歲。根據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滿l7周歲的高中應屆畢業生入伍。。
三、享受待遇
自開始,不再區分戶籍類別,按照城鄉一體、同役同酬的原則發放全市義務兵家庭優待金; 優待金金額按照每年8600元的標準發放。義務兵服役期間個人受到獎勵的增發當年優待金,獲得大軍區以上(含大軍區)榮譽稱號的,按照當年優待金標準增發35%;榮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的,按照當年優待金標準分別增發30%、20%、10%。同一年內多次立功受獎的,按最高獎勵等級增發優待金;對到西藏、新疆 等高原艱苦地區服役的義務兵,按照當年優待金標準增發1倍;對到國家公布的其他自然條件惡劣地區(邊境、海島等)服役的義務兵,按照當年優待金標準增發0.5倍。退役士兵安置力度將進一步加大,退役大學生士兵服現役期間,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黨政機關考錄公務員時,要進一步擴大招考錄用的比例;退役士兵報考政法干警培養體制改革基層政法機關公務員時,教育考試筆試成績總分加10分。提高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補助標準和安置任務有償轉移金標準,退役士兵和符合國家安置條件的轉業士官自謀職業一次性生活補助經費標準,分別按照安置地上年度城鎮職工平均工資額的1.5倍和2.5倍的數額發放;服役期間榮獲的最高獎項增發一次性補助金,增發標準為嘉獎0.05萬元,優秀士兵(含優秀士官)0.1萬元,三等功0.2萬元,二等功0.3萬元,一等功0.4萬元等各項優惠政策。另外,加強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使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并提供就業指導,幫助他們實現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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