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東高考填報志愿時間
1、6月28日,填報文理類、藝術類、體育類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填報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首次志愿,填報高水平運動員志愿、民航飛行技術本科專業首次志愿。
2、7月5-6日,填報自主招生批(含高校專項計劃)志愿,填報文理類本科普通批(含地方農村專項計劃)、藝術類本科批(含A段和B段)、體育類本科、春季高考本科首次志愿。
3、7月12日,填報文理類、藝術類、體育類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填報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征集志愿,填報民航飛行技術本科專業征集志愿。
4、7月21日,填報藝術類本科A段、體育類本科第一 次征集志愿。
5、7月25日,填報文理類本科普通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一 次征集志愿,填報藝術類本科A段、體育類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填報文理類專科(高職)提前批、民航飛行技術專科專業志愿。
6、7月30日,填報文理類本科普通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填報藝術類本科B段征集志愿,填報高職院校專項計劃、文理類、藝術類、體育類、春季高考專科(高職)普通批首次志惠。
7、8月11日,填報文理類、藝術類、體育類、春季高考專科(高職)普通批征集志愿。
2019年山東高考錄取工作流程
1.登錄
招生高校根據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供的用戶名和口令,按照《錄取指南》中所要求的方法登錄安全服務器和數據庫服務器。
2.復核、調整計劃
錄取前我省對招生高校開放網絡,高校可在規定時間登陸下載計劃信息,并進行復核。
如需調整計劃,須向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出申請,并按教育部規定程序辦理。
3.下載、審閱電子檔案
高校應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供的方法及時下載并妥善保存考生電子檔案,因電子檔案保管不善造成的遺留問題由相關高校負責。
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向招生高校提供的考生電子檔案中包含體育測試成績(符合免試條件的除外)。2007年以后畢業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電子檔案中同時包含綜合評價信息內容(下載方式見《錄取指南》)。
4.預錄取
高校在投檔范圍內確定預錄取考生名單。
5.退檔
確定退檔考生后,招生高校要注明退檔原因并及時通過錄取系統辦理退檔。填寫的退檔原因必須與實際情況相符。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要認真審核退檔情況,如有疑問,應與之溝通協調或提出復議要求,相關高校應認真對待,及時糾正、答復或形成復議結果傳真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退檔完成后,招生高校須打印不予錄取考生名單及原因,加蓋公章后,傳真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6.提交錄取結果
高校預錄取數與招生計劃數必須相符,在確定錄取專業后,要在規定時間通過錄取系統上載數據,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通過后即可完成錄取工作。
7.發放錄取名單
批次錄取結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打印錄取新生名冊,對民辦高校還須打印《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加蓋省招生考試委員會普通高校錄取專用章后于同批次錄取結束3天之內寄送招生高校。
8.發放錄取通知書
招生高校根據經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核準備案的錄取新生名冊填寫錄取通知書,經校長簽發、加蓋本校公章后連同有關材料(民辦高校還須附帶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出具的《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一并寄送被錄取考生。
2019年山東高考本專科批投檔辦法
1.平行分投檔
考生投檔分及志愿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檔時,則按位次投檔。夏季高考考生位次確定辦法如下:文史類按照投檔分、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的順序,理工類按照投檔分、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的順序,依次比對成績,成績高者位次在前。春季高考考生位次按以下辦法確定:所有科類均按照投檔分、專業知識、專業技能、語文、數學、英語的順序,依次比對成績,成績高者位次在前。考生投檔分及各單科成績均相同時,比對隨機碼,隨機碼小的位次在前。隨機碼已在高考前由計算機生成。
2.征集志愿投檔
根據高校招生計劃缺額數,在生源范圍內按1?1投檔。
3.調劑志愿投檔
本科一批調劑,根據高校招生計劃整體缺額數和生源情況,按1∶1的比例確定調劑錄取投檔線,之后在填報服從調劑志愿的考生中隨機投檔。本科二批調劑,設公辦高校及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其他高校及專業(含中外合作辦學等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兩類選項,如果考生同時填報兩類選項,按公辦高校及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在先、其他高校及專業(含中外合作辦學等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在后的順序,按考生分數(位次)依次投檔。專科(高職)批調劑,在填報服從調劑志愿的考生中從高分(位次)到低分(位次)依次投檔。
4.地方高校專項計劃志愿投檔辦法
在第一次填報志愿和征集志愿投檔時,均先投常規計劃志愿,再投地方高校專項計劃志愿。在調劑錄取時符合條件的考生先調劑錄取地方高校專項計劃,再調劑錄取常規計劃。山東師范大學、曲阜師范大學如果需要調劑,只調劑菏澤市符合條件的考生,其他高校只調劑菏澤市外的其他財政困難縣考生。
5.享受照顧考生投檔辦法
除少數民族之外的其他享受加降分政策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原始成績+加分分值]與位次投檔。
少數民族考生降分政策只適用于省屬院校,在投檔非省屬院校時,依照其原始成績及位次投檔(等同于一般考生投檔辦法);投檔省屬院校時,對低于院校最低投檔分數線5分(含)之內的相關考生,按其投檔成績與位次(根據原始成績計算得到位次)參與投檔,平行分全部投檔。在招生院校端,考生按原始成績呈現,并加注特征標記。招生院校錄取少數民族考生超出原計劃的數額,單獨增加招生計劃予以解決。